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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近日,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出台《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版)》,此示范文本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使用该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二是明确编制要求。招标控制价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应与招标文件中承包人所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相一致,按照“计价规范”和“计价依据”等规定科学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条件和当时当地的建设市场行情确定合理的浮动比例。

三是明确付款比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发包人应当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是明确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可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供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等服务,充分发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设计、造价、项目管理能力,协助做好初步设计文件的质量管控及《发包人要求》编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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