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902148729164L/2023-67447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供销合作联社
 生成日期 2023-0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2年,区供销合作联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社的关心指导下,紧扣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建设等重大主题,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和社有经济发展质量,整体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2022年经济运行情况

一年来,全区供销社系统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努力把疫情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力保社有经济平稳。2022年全系统实现总经营收入46023万元,同比增15.04%;实现商品销售总额45545.6万元,同比增15.28%;实现利润115万元,同比增206.48%。

二、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守正出新,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一是强化农合联农业生产服务中心为农服务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区农合联农业生产服务中心及6家镇(街道)农合联农业生产服务中心为农服务平台作用,调整完善服务内容,为会员及农户提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服务。一年来,提供农技咨询及庄稼医生服务56146人次、小额存取款及转账等服务6419人次、蔬菜等农产品农残检测844批次。依托农合联农业技术专家组,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户面对面交流,认真开展农作物生产、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服务农民1500余人次。开展“时光小吃 记忆供销”农家特色小吃活动,推动乡村新消费服务创新。在马岙-小沙街道农合联开展示范性镇(街)农合联建设。二是持续抓好产业农合联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功能建设。引导支持已建成的2家产业农合联进一步规范运营机制。邀请农技专家针对粮食种植中的品种优选、种植技巧、田间管理、虫害防治等农技要点为大沙粮食产业农合联会员授课,为助力粮食增产丰收、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提供有力支持。大沙农机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运营机制,按照“服务专业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为小沙、金塘等地的种粮大户提供田地耕作、育(插)秧、机割机收、粮食烘干等系列化服务。一年来,农机服务中心已提供育插秧服务2000余亩、田间耕作服务3000余亩、谷物烘干服务900余吨、碾米服务230余吨,充分体现农合联扶农、为农的宗旨。继续推动无人机统防统治在粮食产业农合联中的应用,一年来,累计为粮食产业农合联会员及种粮大户提供无人机飞防服务1411亩次,其中开展无人机喷洒农药飞防服务615亩次、播种服务296亩次、施化肥服务500亩次。三是做好农合联换届及机构融合对接工作。扎实推进区农合联及6家镇(街)农合联自下而上换届工作,在换届工作中,区农合联执委会认真谋划,成立工作专班,制订换届工作总体方案,坚持程序规范到位,扎实推进落实,区、镇(街)两级农合联在全市率先完成换届。同时,借鉴省农合联、市渔农合联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内设机构方案,本着“组织有机融合、人员统筹使用、工作协调推进”的要求和“精简、效能、对应”的原则,制定办法,进一步强化区农合联理事会执委会内设机构和监事会工作机构与区供销联社机关内设机构有效融合对接。四是完成区农合联农业生产服务中心迁建工作。抓好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确定的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该中心是在整合服务功能后由区农合联农业生产服务中心迁建而成,已挂牌成立并投入运营。除原有的生产、供销、信用16项服务外,新建了农产品电商直播室,推进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电商化。五是持续推进数字农合联(浙农服)建设。进一步健全数字农合联“浙农服”平台的基本功能,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已完成农合联会员信息录入,并在“浙农服”平台建立线上农技专家库。开始在区及镇(街道)农合联会员中推广使用“浙农服”生产、供销、信用等基础平台模块组织。开展“浙农服”应用专题培训3次,推动数字农合联“浙农服”在全区农合联会员中的使用。目前,“浙农服”应用平台在技术上已实现省市区供销社的多级贯通,制度上已实现供销社和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部门的贯通,应用上已在浙里办、浙政钉、微信小程序、web端多个端口贯通。

(二)发挥优势,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强村富农。对照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部署和要求,找准供销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促进共同富裕。一是扎实抓好农资供应服务及庄稼医院建设。依托市、区农资公司及基层供销社所辖农资网点,抓好农资采购、供应和储备。各基层农资经营网点不断优化供应服务,采取订单销售、电话预约、送货上门、延长营业时间等便民服务措施,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一年来,供应化肥3764吨、农药234.7吨、农用薄膜40.4吨。完成应急化肥300吨、应急农药1吨的储备。依托庄稼医院,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技术推广、田间诊断、推介新品种肥药使用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并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开展废弃农地膜、农药包装物回收。配合“无废城市”创建,大力开展化肥农药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一年来,共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1758253只(袋),处置19.21吨;回收废弃农地膜73.7吨,处置73.7吨,“两废”回收处置率均达到90%以上。三是全面推进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区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存量担保业务“应续尽续,应保尽保”,对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新增的担保贷款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审批放款。一年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83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已累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05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对象涉及粮食及果蔬种植、水产品收购加工等领域。同时,充分发挥定海为民农信担保公司及区农合联农民资金互助会作用,切实支持农业企业及农户发展生产。四是提升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依托区农合联农产品电商直播室,免费为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的农产品开展电商直播宣传推介,提升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一年来,开展农产品电商直播23次,助农销售舟山本地农产品7400余公斤。同时,配合市渔农合联推动“舟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化、专业化运营,与农合联会员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发展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线上销售、网络直播、团购团销等服务。

(三)强化管理,深入推进社有经济发展。坚持把发展壮大为农服务产业作为社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快健全为农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深入实施“薄弱基层社消薄行动”。对下属部分基层供销社管理机构进行合并,整合人力资源,减少费用支出,通过强化社有资产经营和为农服务能力提升,以实力较强的基层社来带动薄弱基层社的发展。进一步盘活马岙、小沙两社的闲置和低效资产,采取“以修代租”、改造经营等多种形式,在盘活闲置社有资产的同时助力义甬舟大通道建设,扩大社有资产收益,逐步恢复自身“造血”功能。二是进一步强化社有资产运营管理。通过强化前期招商、“招商引租”等多种途径逐步提高企业经营和社有资产收益率。同时,合理有序编制社有资产维修计划,逐步改善社有资产状况。指导临城供销社、金塘供销社做好土地及房屋资产征收拆迁工作。金塘供销社大丰油车桥头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完成。临城供销社房屋拆迁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切实落实稳企助企措施。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及时回应承租社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问题。结合全区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及经济运行实际,对承租区供销联社及各基层供销社房屋的承租户给予1.5个月租金减免,涉及承租户约75户,减免金额约112万元。同时,对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面对面”宣传解读,助力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四)压实责任,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社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清廉供销”建设。制定《定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一年来,党委班子集体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12次。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纪律护航 跨越发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用警示教育传导责任压力,激励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开展节前警示教育4次,区供销联社党委所属11个基层支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个,共130余人。继续抓好交通违法违规问题整治,总结去年全区供销社系统交通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惩处机制,实现整治常态化。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问题审查调查力度,对下属企业1名酒后驾车违法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积极配合区委第二轮巡察。全力支持配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供销联社党委开展的巡察。召开巡查动员会,把接受巡察与推进供销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接受巡察与抓好供销社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巡察期间,对区委第二巡察组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均及时落实了整改。对巡察后,区委第二巡察组移交区纪委的4个线索问题,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了调查及相应处理。全力抓好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针对“工程制度建设滞后”“招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相关科室完善各类工程制度;针对“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问题,研究制订所属企业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针对“所属企业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切实加强对下属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把社有资产运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各类职权运行和风险事项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三是规范社有资产管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快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建档立卡”工作进程,全面摸清“家底”,在深度清理基础上,逐一核对实物资产和“账、表、卡、册”,分门别类建档立卡,进一步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全力确保系统和谐稳定。密切关注并化解供销社系统因转制遗留问题、资产拆迁可能引发的各种信访矛盾,稳妥有序抓好临城区块(临城供销社及代管的临城集体商业企业)房产拆迁维稳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经营)的领导和监督检查,狠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确保了系统和谐、企业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区供销社改革经营发展等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三位一体”改革有待深化,农合联作为为农服务平台,其资源广泛有效聚合、服务高效协同供给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格局尚未真正形成;二是供销社为农服务体系不全、实力不强的局面没有有效改变,为农服务协同机制仍需深入构建;三是社有经济下滑、基层社薄弱状况依然十分突出,供销社系统组织管理和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从严治社、从严治企的格局尚未全面形成,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仍需不断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勇于担当作为,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持之以恒加以解决。

四、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3年,全区供销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为方向,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加快推进为农服务数字化改革,协调推进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社有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壮大,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书写浙江“两个先行”定海篇章贡献供销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区供销社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制定学习方案、培训方案、宣传方案,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等,在全区供销社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中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特别是要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准确理解,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水平、推动社有经济发展相结合,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推动供销事业的新发展。

(二)持续深化“三位一体”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核心,以产业农合联为纽带,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推动“三位一体”改革在县(区)域层面实现新突破。一是推进“三位一体”改革示范创建。做好数字化融合“三位一体”深化改革实施县申报筹备工作。按照省供销社推进数字化融合“三位一体”深化改革实施县建设相关要求,学习省内试点及首批市(县、区)工作经验,启动相关前期工作,力争能在2024年申报。二是深化农合联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农合联规范化建设,完善产业农合联、镇(街)农合联规范建设标准,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为农服务组织加入产业农合联,在实体运作上有所突破;开展产业农合联星级评定、农事服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三是深化数字农合联建设。加快对接导入农资、农产品、信用、担保、政策信息等基础数据,加快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环境、消费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加强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分析,构建农合联数据资源体系。全力做好会员等使用主体的培训,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线对线等多种培训方式,指导使用、答疑解惑、解决问题,确保数字农合联(浙农服)推广使用效率。

(三)持续加强为农服务建设。一是强化农资供应服务。加强农资经营体系建设,构建以市及区农资公司为基础、基层农资网点、庄稼医院为服务一线的农作物综合服务体系。扎实开展春耕支农惠农服务活动,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落实放心农资下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做好农药化肥减量和储备工作,实施“配方肥代替平衡肥”行动,促进农业生产服务。二是优化农业生产服务。加快打造覆盖全程、综合协同、便捷高效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发展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组合式服务和农作物生长全周期综合化服务。推动构建“首席专家+专家团队+产业农合联+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技专家服务产业农合联的长效机制。三是提升农村信用服务。建立农合联会员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利用农合联平台开展金融服务。建立高效便捷的农担服务机制及相应风险分散机制,进一步推动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扩大对农合联会员100—300万元贷款担保服务。推动区农合联农民资金互助会规范运行,加强与定海海洋农商银行合作,为资金互助会会员提供信贷服务。四是发展城乡环境服务。积极参与无废城市、无废乡村建设,大力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废旧农地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回收处置率90%以上。

(四)扎实推进带农共同富裕。根据省市区共同富裕相关方案计划和《高质量发展建设推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整合系统资源,全力推进共同富裕行动。一是持续推进共同富裕七大行动。围绕深化改革促共富、服务保障促共富、联合合作促共富、发展经济促共富、人才培养促共富、数字建设促共富、加强党建促共富七大行动,创新发展“点型”“链型”“群型”乡村合作经济;发挥农合联、专业合作社平台优势,推动小农户入社、家庭农场入社、合作社联合行动,打造农民共创共富联合体。二是持续开展帮扶工作。围绕区政府下达的东西部消费帮扶和结对村帮扶任务,加强与对口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引导优势企业、优势产业积极开展对口地区产品销售、本地优质渔农产品推广活动,形成资源互补、帮扶互助格局;持续做好结对村帮扶工作,在帮扶进展上加强跟踪,定期上报,在帮扶资金上有效落实,在帮扶项目建设上主动跟进督导,切实提高帮扶村集体收入。三是持续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依托区农合联生产服务中心及电商直播室,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线上销售、网络直播、团购团销等服务,与农合联会员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配合市渔合联推动“舟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化、专业化运营,推动本地渔农产品销售,助推共同富裕。

(五)全力推进社有经济发展。尽力消除疫情对社有经济的影响,把全面推进社有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一是推动社有经济联合发展。紧密结合社有经济发展实际,有效融入省社“县基联动发展行动”“层际合作发展行动”,依托省市供销社优势行业、优势企业联动发展,合作兴办为农服务项目,带动区供销社及基层社加快发展。二是持续加强基层社建设。按照省市县一体发展思路,深入实施基层社改造行动、基层社消薄行动,采取联合、改造、新建等多种形式,盘活调整资产和经营设施,促进薄弱社改造提升,推动基层社全面发展,全年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家。全力抓好临城供销社资产拆迁征收工作。三是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公开拍租、公开招投标相关要求加强对社有房产招租、维修、处置等的监督管理,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社有企业人事、薪酬、考核、监管机制落实,强化风险管控和内部管控,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保障社有资产安全。四是全面推行所属企业资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根据省供销社《关于推行基层供销社资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的意见》(浙供合发〔2022〕28号)部署,改变社有资产只能“一级管一级”“上级不能管下级”等陈旧观念,改革现行基层供销社及直属企业自有自管的资产财务管理体制,整合所属企业财务人员,建立区供销联社所属企业财务代理中心,对各基层供销社及直属公司的资产财务进行集中代理。以此来减少财务人员,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基层供销社组织建设和社有集体经济发展。

(六)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以党的建设统领供销社自身建设,切实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一是坚定自觉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把“双建争先”工程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总牵引,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二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逐一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以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把整改成果转化到位。三是持续强化监督制约。推进区供销联社监事会全面加强履职行权,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履行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职责和为农服务主责等情况的监督;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监事会监督、纪检监察协同发力,形成监督合力。四是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经营)。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人员管控、物资保供等工作落实;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理念,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狠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和谐、企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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