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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改革创新,增值审批许可服务

一是切实端正态度,以人为本,强化 “优质,廉洁”。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对待窗口审批权力,时刻从申请人的角度出发,进行换位思考,全心全意为项目方服务,高质高效的完成每一项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审批工作。对于需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积极协调市局集中进行项目选址勘察和内容预审,主动与街道和项目单位沟通情况,解决问题,为项目顺利获批创造条件。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提升审批透明度,强化“公开,透明”。为充分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项目单位和公众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实行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六公开、二公示。六公开即公开审批依据、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审批材料、审批内容(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环境信息);二公示,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方便服务对象,热情服务,强化“务实,便民”。在工作中,定海生态环境窗口时时处处为企业着想,对于引资项目的投资者建设方不在我区等实际情况,实行提前预约等具体措施,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对我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及时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采取提前准备、同步办理等方式。

四是兑现服务承诺,提高效率,强化“快捷,高效”。认真兑现社会服务承诺。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开始介入,当好参谋,多部门联动,建立信息交流,避免项目单位走弯路。同时,采取由分管领导每周定期到窗口审核,签署审批及验收意见,缩短了许可时间,对属于审批权限内的符合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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