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5862954312/2023-74629 | ||
文 号: | 定政发〔2023〕23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部分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夏 泉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林业、国土空间规划、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对口合作、军民融合发展、政务公开、机关事务、人民武装、信访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审计、税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国资公司。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信访局、区档案馆、区侨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市林业局定海分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海分中心、定海消防救援大队、市远洋渔业集团、驻定部队。 区政府副区长 刘 烈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粮食、招商引资、定海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等工作。 分管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务服务办,协助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区物资储备局)、定海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投资促进中心。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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