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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教育局创新社会实践形式创设优秀育人环境

发布日期:2023-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科教学基本确立由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三个部分构成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重视对学生能力发展的培养。通过考试制度改革、评价体系改革和积极的宣传引导,努力改变学校“惟升学率”、家长“惟分数论”的意识,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使广大学生有时间、有条件接触自然和社会,参加劳动和实践。  

二是积极创新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研究性、拓展性课程的实际,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走进社区、商场、工矿企业,通过参观、考察、访问、调查等活动,获取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分析、研究,提出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及解决问题的设想;在社区、商场、超市、宾馆、敬老院、车站、景点及其它服务性场所设立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开展一定时间的管理服务、公益劳动,亲身体验服务工作的辛苦,形成学生对服务工作的理解和尊重,真正体会到服务、劳动的社会意义。结合定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级卫生城市以及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活动,组织学生宣传社会公德、宣传文明礼仪、倡导卫生习惯,推进社区的文明建设。以“小手牵大手”为载体,劝导阻止不文明行为,达到一个学生至少带动一个家庭的目标,为舟山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作贡献。

三是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师、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监督与评估。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试行《学生成长记录册》。把学生成长记录作为发展性、拓展型课程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教学过程并行。同时,随着中考制度及评价制度的改革,使之成为学生评优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要求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学生校内外实践活动评价与记录,使德育实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将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将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成果作为业务考核、评优、职称晋升的基本依据。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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