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气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
2022年舟山市定海区气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2022年法治定海建设重点工作》和法治定海建设八大抓手实施方案等,结合气象部门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专题听取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局领导班子集中学法7次。 根据《中共舟山市定海区气象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修订)》,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由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落实气象“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2022年,按照“确有必要、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新增9项气象行政处罚事项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贯彻执行《舟山市定海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定综改办〔2022〕2号),认真学习相关配套制度,增强部门间沟通,推进执法队伍素能提升。 严格执行《浙江省气象行政执法规程(试用)》、《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七项配套制度的通知》、《舟山市防雷安全检查规程(试行)》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2022年确定2名执法人员为执法骨干、组织1名优秀人才参加执法证考试。同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业务考试和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四、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坚持动态更新“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健全检查机制,保证涉企检查行为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根据《定海区2022年防雷安全检查工作计划》,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先后完成辖区内29家易燃易爆危化场所专项检查、防雷安全跨部门5家“双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抽查事项、计划、结果等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 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执法依据等信息,加强了人民民主监督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六、积极推进普法与气象科普宣传教育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深化普法责任制全覆盖行动。结合“3·23世界气象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及气象科普现场宣传活动,在新媒体“定海山”进行无人驾驶升空系留气球管理普法宣传。 七、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目前区气象局未设立法制机构,由市气象局减灾与法规处统一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具体法律问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法律文件起草等各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
|||
|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