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定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定海区财政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定海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方针,将法治定海建设同各项财政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法治定海建设工作,为奋力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港城标杆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定海建设工作 

一是健全法治定海工作领导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年度法治定海建设工作清单印发后,我局第一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落实《2022年法治定海建设重点工作》等文件,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人员,并将法治定海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各科室参与本项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实现齐抓共管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制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最新法律,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应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法治定海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依法理财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以行政法为基本、以财经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依法行政”座谈会、法律法规咨询、主题知识竞赛、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能力和水平。

二、贯彻责任落实,认真开展法治定海建设工作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贯彻《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规定内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逐步推动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京衡事务所于艳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我局法律问题咨询指导、草拟法律文书、合同审查、文件合法性审核等,维护我局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强财政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2022年新增国有房屋减租专栏。及时在“中国.定海”网站上公开各类财政政策、工作动态、预算收入执行和重大民生支出等情况,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做好两直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涉企资金分配等财政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做好社会公民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件,2022年,共协助处理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00%覆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及时更换过期执法证件,定期更新持证人员个人信息及单位在编人员名单,对退休或调动人员进行执法证注销或调离,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管理。

五是利用好“大综合一体化”数字应用平台。积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数字应用平台数字化改革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明确后台管理员,完善单位要素,截至目前执法检查19条,完成监管事项覆盖率100%。

三、严格依法管理,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结合年度重要工作,我局先后出台了《舟山市定海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定海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舟山市定海区区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相关财政制度,使各项财政工作有据可依。严格遵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清理、备案等各项要求,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要求,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面全面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合法合规。2022年,我局共出台规范性文件5个。

四、履行财政职能,做好法治定海建设经费保障

2022年,区财政局积极配合法治定海建设工作,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按需足额纳入财政年初预算,2022年,统筹安排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安置帮教经费、律师培训费、企业律师咨询费、律师服务费、人民调解经费及人民陪审员经费315万,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力量及律师执业的权益保障,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力量配置,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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