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737759839Y/2022-64444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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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导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今年3月份,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省委书记袁家军指出要总结改革经验,立足新阶段,推动改革由试点转为全面推开,进一步巩固拓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立足金塘镇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条件,专题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方法路径,编制《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告。

二、主要内容

《金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三块内容,方案后附《金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赋权事项目录。现就《方案》中的主要任务阐述如下:

(一)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范围

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和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金塘镇按需赋权。行政处罚权下放给金塘镇人民政府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在该区域内行使已下放的行政处罚权,跨区域、跨部门的案件除外。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原行政机关依法管辖,金塘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移送。

(二)综合行政执法的机构设置

成立金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机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采用“1+N+1”模式,统筹推进大综合执法。其中“1”指金塘分局执法人员;“N”指纳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与规划、交通运输等专业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1”指金塘镇持有执法证人员。

(三)综合行政执法的人员配置

整合金塘镇现有队所及“四个平台”执法人员力量,按照责任权利相统一,由属地主管、部门协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身份性质不变,编制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工会会员组织关系等均转入金塘镇,队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金塘镇负责实施。

(四)综合行政执法的管理体制

进一步理顺区镇两级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备执法力量,避免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金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以金塘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五)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

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金塘镇人民政府的协同责任,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建立执法保障机制。根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由公安机关落实必要警力即时保障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定海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80-823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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