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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舟山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升校园安全治理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推动各学校积极利用数字化手段,深入细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校园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化解涉校安全风险,实现校园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入排查涉校安全风险隐患。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有学校在6月30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实现“全覆盖”。要对照《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等工作规范,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进行深入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推动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坚决杜绝“查而不改”、搞走过场。

(二)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要求落实情况,特别是要结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细化任务、加强督查,强化学校门卫值守和管理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校园安全巡查、监管力度。

(三)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及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消防安全防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情况。所有使用燃气的学校食堂全部完成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安装。

(四)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围绕安全责任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全链条治理、安全基础提升和数字化赋能等5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落实危化品“五双”管理,加强技防建设,运用视频监控、门禁、红外线报警等手段,进一步完善防火、防爆和防盗措施。

(五)师生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骑乘电动车“一人一盔”落实情况、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情况,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情况,进一步提升校车服务能力,强化校车、师生接送车、学校集体活动外出用车的安全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是否做到全覆盖。是否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发送防溺水安全警示短信,组织对留守儿童、民工子女等重点群体进行家访,督促家长切实做好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七)校园暴力防范工作。重点检查中小学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学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校园欺凌和暴力等涉校违法犯罪苗头性线索排查、报告、处置情况。

(八)灾害天气防范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排水设施运行,排水管网疏通,宣传牌、简易建筑加固,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师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及开展演练活动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学校防灾减灾能力。

(九)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无诈校园”建设情况,反诈防骗宣传教育“五个一”行动落实情况,学校工作人员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情况。

(十)心理健康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心理健康课、相关讲座和主题活动等落实情况,四年级及以上学生的心理筛查工作和“一人一策”高危学生干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心理咨询室日常开展及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置情况。

(十一)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师生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除险保安”核心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校园安全风险的规律、特点和学生的认知能力水平,因地因时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实践体验和应急演练。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道德法治、心理健康、防范欺凌、防范溺水、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禁毒反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活动。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一)6月30日前,各学校完成第一轮全面排查整治;

(二)7月10日前教育局专班完成期末安全工作检查;

(三)9月初,全区学校开学安全工作巡视;

(四)8月至9月,全区校车安全大检查;

(五)9月至10月,秋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校自查);

(六)11月至12月,全区“等级平安校园”创建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拉高工作标杆,抓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校园安全领导职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暗访,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问责。

(二)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各学校要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一轮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之后结合专项排查开展动态排查整治,确保校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要把整改治理作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脚点,坚持边查边改,强化隐患整改和闭环管理,切实解决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风险隐患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着力解决一些校园安全工作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疑难问题。

(三)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各学校在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强化数字赋能,充分利用“浙江省校园安全管理系统”的“隐患发现”“随机督查”模块(电脑端、钉钉手机端均可),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和工作督查,建立信息化工作台账,加强整改过程跟踪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各校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由系统自动汇总统计。采用其他数字化手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应及时做好数据汇总上报,尽快实现数据融通。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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