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58629543144/2022-62914 | ||
组配分类 | 价格和收费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2年春节“菜篮子”平价供应计划的通知 |
|||
各有关供应单位: 为保障2022年我区春节“菜篮子”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发展形势和春节期间天气的变化,根据市菜办《关于2022年春节“菜篮子”平价供应的通知》(舟菜办函〔2022〕1号)文件精神,区“菜篮子”办公室研究决定,对部分“菜篮子”商品实行春节平价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时间 2022年1月24日至2月6日。 二、供应单位 正斌超市(舟山)有限公司、舟山市鸿猷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金芝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乐星超市(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金裕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新一家超市。 三、供应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及补助标准 按照市场价确定平价供应价格,实行最高限价供应,如供应期市场价格出现下降时,平价供应单位对相应的品种价格需自行下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及补助标准具体见附件) 四、补助政策 区“菜篮子”专项资金对春节平价供应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按实际供应量进行核算,补助供应量最高不超过计划供应量,申请补助时需要提供相关凭证资料。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平价供应工作,做好供应的协调管理工作,促进平价供应有序进行。 (一)平价供应期间,各供应店要在显目位置标示《定海区春节“菜篮子”平价供应》标牌或横幅,并对实施平价供应的品种、规格、价格进行公示。没有列入平价供应范围的品种价格,要严格执行“菜篮子”惠民店大众品种销售价格的规定。 (二)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备好货源,要切实把好商品质量关,认真做好进货、销售、定价等相关有效凭证的留存。平价供应期间根据市场销售实际情况,各供应单位根据计划供应量,可自行安排各品种的供应数量。 (三)平价供应期间,我办将加强对平价供应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平价供应正常有序开展。平价供应结束后,我办将委托第三方对平价供应资金补助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专项审计。 附件:1.定海区2022年春节“菜篮子”平价供应品种、规格、供应价格及补助标准 2.定海区2022年春节“菜篮子”平价供应计划 舟山市定海区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
|||
|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