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2-62105
文  号: 定政发〔2022〕13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24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区政府区长孙丹燕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审计、税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审计局。

联系定海区税务局。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泉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数字化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改革、金融、对口合作、军民融合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自然资源、林业、海洋与渔业、人民武装、信访、行政审批、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审计、税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国资公司。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市林业局定海分局)、驻定部队、定海交警大队、定海消防救援大队、驻定金融机构、市远洋渔业集团。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丁伟民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有机更新、国土空间规划、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更新中心。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海区分中心。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刘世君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粮食、“菜篮子”工程、招商引资、定海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定海海洋科学城开发建设、自贸区建设、外事、台湾事务、电力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区物资储备局)、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自贸区定海综合事务中心、区经济担保公司。

联系区工商联、区科协、区台办、区侨联、市电力局定海供电分局、移动定海分公司、电信定海分局、联通定海分公司。

区政府副区长王其锋

负责民政、残联、口岸开放、海防管理、反走私、供销、市场监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摘箬山科技示范岛建设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招商引资方面工作。分管区民政局、区口岸开放服务中心、区供销社。

联系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市商贸集团定海分公司。

区政府副区长刘奋伟

负责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医保、老龄、生态环境、五水共治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治水办。

联系区红十字会、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各民主党派。

区政府副区长余舟

负责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保护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海旅游集团。

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区关工委、区老年体协。

区政府副区长丁世杰

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区政府不再另行分工。

区政府副区长李伟

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司法行政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数字化改革、行政审批、商务、口岸开放、人民武装、驻定部队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区政府副区长朱朝辉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港航、海事、气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定海海事处、马岙海事处、定海区气象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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