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2-61873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奋力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港城标杆,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舟山市定海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定海标准202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金预算管理,有效落实支出责任。中央、省、市、区共同财政事权主要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具体支出责任随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情况予以相应调整。区级财政事权原则上由我区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经费,相关收支缺口除部分资本性支出通过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安排外,主要通过上级政府给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财政部门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预算管理,完整、规范、合理编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预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的及时下达和拨付,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平稳运行。

二、严格落实服务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我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强化供给能力建设,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按照确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确保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配齐相关服务人员,保障服务机构的有效运转,鼓励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政策,着力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本公共服务人员队伍。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面推进公开共享。各镇(街道)、牵头负责(联系)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参与标准监督实施。用数字化手段落细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浙里基本公共服务”重大应用全省贯通,让政策直达、服务直享。

四、组织实施评估督导,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公共服务支出情况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各有关单位要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我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各牵头负责(联系)单位及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实施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d6bbc51a23294c3d87d7fdd12ced475a.docx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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