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全省首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私人建房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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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 |||
该管理办法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减少或避免削坡或临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防治责任。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私人建房选址及审批时,按批前联合踏勘、治理方案确认、审核下发批文、过程监管建档流程办理。三是强调监管要求。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强协调监管,做好宣传,加强联动,巡回检查易发区内的建房户进行地质灾害险情,并及时报告和处理险情。四是严肃追责整改。依法处理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审批管理工作中的违法情况,责令整改并依法拆除村民逾期未改的违法违章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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