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0087382143X/2022-61489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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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海区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1.背景

目前,定海区共有即将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167728辆,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依据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86号)等有关规定。

二、过程

2022年3月,开始起草定海区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办法。

2022年3月1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对定海区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办法进行讨论。

2022年4月15日,在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六章,主要内容如下。

整体要求。总体目标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消防安全事故数和伤亡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在本辖区公安部门进行防盗登记备案且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实施时间: 2022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9月底。

(三)责任分工。主要明确相关部门分工职责。

(四)鼓励活动。主要明确优惠活动公开渠道和方式。

(五)具体举措。具体举措包括:动员部署,摸清底数;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规范流程,简化程序;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六)工作要求。工作要求具体包括: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专班专干,狠抓落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电话:0580-202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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