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73453647XD/2022-60190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面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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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 ||||||||||||||||||||||||||||||||||||||||||||||||||||||||||||||
各位考生: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规定及工作安排,我单位即将组织招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1、“科室内务1”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2、“科室内务2”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详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 2022年4月18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三、面试地点及候试地点 面试地点:定海区东山路289号行政服务中心7楼722室; 候试地点:定海区东山路289号行政服务中心7楼738室。 四、面试时须携带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考生健康申报表及承诺书(见附件3)等。 五、注意事项 1、受疫情影响,考点禁止外来车辆入内,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 2、考生须在4月18日下午14:00到候试地点报到,并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健康码、行程码、考生健康申报表及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下午14:20分还未入候试室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见附件3)。 4、咨询电话:0580-2586006,0580-2586007。 附件:1、“科室内务1”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科室内务2” 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考生健康申报表及考生承诺书 4、考生防疫须知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 “科室内务1”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 “科室内务2” 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3: 考生健康申报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手机: 1. 本人是否已申领并取得浙江省“健康码”绿码? □是 □否 2. 本人“通信行程卡”是否绿码带“*”号? □是 □否 3.面试前28天内是否有国(境)外旅居史? □是 □否 4. 本人在面试前21天内是否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面试前14天内是否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和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是 □否 (注:中高风险地区界定,以考生填写此表时的国家疫情通报为准。) 5.本人在面试前14天内是否有舟山市外旅居史? □是 □否 6. 本人面试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是 □否如“是”请在□内划√ 症状:□发热(37.3℃及以上) □咳嗽 □咽痛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按实际情况可多选) 7. 本人是否既往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8. 面试前21天内本人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9. 本人是否为仍在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或日常健康监测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 □是 □否 考生承诺书 一、本人已详尽阅读考试公告及疫情防控有关告知事项说明,了解本人健康证明义务及考试防疫要求,自愿遵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 二、本人承诺:本人符合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三、本人承诺:本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或有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考生防疫须知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做好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一)考生应当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为方便打开,建议使用手机微信下载小程序“通信行程卡”)。面试前不要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建议面试者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 (二)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如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除外)。 (三)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面试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面试。 (2)“行程卡”绿码但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面试前24小时内的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另外14天内有市外低风险地区来舟返舟的,还需提供面试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应主动报告,除提供面试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4)考生在面试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提供定点医院诊断证明。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2)面试前21天,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面试前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街道、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和全域核酸检测地区。 (3)仍在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观察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人员。 (4)面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5)不能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 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如实填写面试前28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面试时,考生应凭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面试地点。所有考生面试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以及现场测温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进入面试地点前,要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健康码”、“行程卡”,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 (二)考生需全程戴好口罩,除在需身份验证时,应摘口罩配合(保持安全距离)。 (三)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注:流行病学史,是指在规定受控的时限内,有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密接史”。规定受控的时限,包括集中隔离、居家观察、社区监测(限定活动场所)的时间,届时具体天数要求,按政府防疫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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