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法治浙江、法治舟山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奋力当好建设“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排头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职责落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一是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作用。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21年法治定海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环南街道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职。出台《2021年法治定海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制定《2021年度法治定海(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属工作部门及镇(街道)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深化学法用法。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重点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解读“十一个坚持”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累计开展40余场次,组织开展2021年度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78人。推进行政执法学习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培训班、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方式,重点围绕行政处罚和实务操作,深入开展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

三是提升普法保障力。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重点普法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44家区属单位9条共性165条个性普法责任,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全覆盖。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分层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行动等活动100余场次,编印各类“以案释法”读本共5万册。

二、强化厘清权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梳理行政权责清单。严格把握省市既定标准基础上,督促部门做好清单规范完善工作,随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明确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各镇(街道)全面完成省指导目录140项权力事项认领,完成权力事项受理条件、法定期限、申请材料、事项流程图等基本要素填报编制,所有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乡镇权力事项运行库。梳理“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制定印发《建立定海区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压实牵头部门主体责任,组织“属地管理”事项牵头部门拟制完成事项流程图,注重业务协同、职责分工、流程再造,做到“一事一流程”。紧盯基层关系密切的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编制形成共66项“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

二是整合行政执法职能。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塑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委员会,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强化机制建设,印发《舟山市定海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定海区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完善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政府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功能,优化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推进执法协同,提升执法效能。实行基层执法事项科学按需赋权,在白泉镇、环南街道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成立环南街道、白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分别赋予行政处罚权51项、103项。其他镇(街道)以派驻执法队伍的方式下沉执法力量辐射执法,实现镇(街道)行政执法全覆盖。

三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2020年制定印发了《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每年开展年度定海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公开工作。年初对拟列入区政府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进行征集,经部门申报,区政府决定,区政府公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19个部门、镇、街道共计公布20项。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决策事项性质,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风险评估等程序。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21件,镇(街道)及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15件。开展专项清理3次,废止与上位法抵触的文件8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制定选聘及工作规则,建立管理监督机制,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定严格的监督考核办法,对政府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工作业绩进行监督考核,并将结果作为续聘依据,督促政府法律顾问更好的履职尽责。

三、强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数字化改革。以“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宗旨,以群众需求及实际情况为考量,畅通“窗口办、网上办、上门办、预约办”立体化办事渠道,持续落实事项上线政务2.0审批系统,优化“浙里办”APP及“政务服务网”办事流程,全面实施“不见面”审批,实现网办率100%,跑零次实现率100%。压缩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法定20个工作日提升到承诺五个工作日办结再到现在的即办件办理,即办事项比例大幅提升至90%以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事项指标。

二是推进便利化服务。对标先进地区,制定《定海区建设最优营商环境2021年行动方案》,明确22项政务服务改革提升目标任务。实行“一张清单量化到底”,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分工,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企业登记等6个登记事项可在“一网通办”平台“一表填报”申请办理,“一个窗口”一次领取;企业开办下沉网办通道,推行“就近可办”;6 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加速实现基层就近办,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建立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机制,建立和实施多元纠纷化解、诉调对接、小额速裁、绿色通道、繁简分流、特邀调解、律师调查令等制度。

三是推进闭环式监管。依托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构建起应用场景管理、检查计划管理、检查任务管理和综合评价管理的四大核心业务板块,实现“任务分解深下去,综合集成升上来”的闭环管理目标。加强信用体系和信用监管,开展双公示漏报、错报、不报、迟报等情况的专项治理,研发推广“信易+”便民惠企应用。有序开展年度“双随机、一监管”工作,重点围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关联信用规则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关联信用规则实施差异化监管,2021年跨部门抽查任务数298个,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91.04%,跨部门联合监管率21.81%,进一步营造“无事不扰”的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监督。部署开展综合执法事项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活动,聚焦15个领域对执法事项划转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查摆出3大类问题。开展涉民生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4份。部署全区水利系统执法评议活动,通过分级自自查、调查问卷、现场核查、意见征询等方式,组建专项评议小组对评议所涉6大方面55项指标逐一进行评议赋分。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检查,21家部门均制定或执行各项执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公开、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100%。开展法治巡察,对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2家单位进行法治巡察,并向巡察组反馈检查情况。

二是优化监督系统应用。运用省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梳理排查各类中高风险线索等60余条,在线评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部门行政处罚案卷,针对综合执法局、海洋渔业执法局个别问题启动线上监督程序。督促提升省统一处罚系统应用率,建立月度通报制度,对全区各部门线上线下办案情况进行每月一统计,办结处罚案件10437件(交通违停案件除外),线上办案10345件,线上办案率99.12%。

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易发高频的执法重点领域,梳理制定跨部门应用场景清单79个,实现“一个行业对象,一个应用场景,横跨多个部门”,完成从“各自查”到“统筹查”的迭代升级,促进检查成本最低化、市场干扰最小化、执法效能最大化。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方式,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局借助智慧城管数据资源与技术优势,继续推广“非现场执法”,人力社保局开展“云”办案,实现劳动维权零跑腿;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陆上联合执法、海上安全攻坚战,筑牢农业渔业安全生产防线;教育局深入开展“双减”专项整治;卫健局实行部分职业卫生行政处罚事项实行首错免罚制度。

五、强化复议应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充分发挥复议监督作用。区行政复议局整体进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复议为民促和谐”等专项行动,2021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0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共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均整改反馈。建立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审理机制,有效压缩案件流转时间,酌情压缩被申请人答复期限。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类案件组织复议各方对证据进行质证或引入听证程序,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是加快推动案件实质化解。运用案前调解、案中协调、案后疏导等功能措施,努力实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覆盖。对明显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加强释明工作,引导申请人依法另行寻求救济途径或撤回复议申请。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在遵守各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先行调解,探索推动对话成为解决争议的最优方式,督促被申请人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依法履行职责,让无争议的案件加速终止在案前,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全年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为35%。

三是全力提升行政应诉成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保持在100%。建立完善行政败诉案件监督制约机制。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发送《关于反馈行政败诉案件问题的函》2份,督促指导被诉行政机关及时对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破除行政应诉同类问题再败诉“陷阱”。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制度,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庭审观摩3场次,实现全区行政机关一审诉讼案件零败诉。

六、强化基层治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积极扩大基层法治建设影响力,组织开展镇(街道)执法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获评全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各2个。推进基层治理创新,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全区“两约”修订率达到100%,成功创建善治村3个、善治示范村13个。积极做好“幸福社区”建设工作,创建“幸福社区”5个,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深化基层减负工作,明确涉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87项、机构挂牌12项、考核评比1项、创建达标4项、出具意见和盖章事项5项。

二是推行法律顾问机制。深化基层“四治融合”,延伸“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触角,坚持市场主体需求导向,加快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全力为企业提供集成高效、便捷开放、协同联动、智慧精准的法律服务。收集汇总5个园区、2个小镇等网格单位信息,将定海海洋科技创业园列为全覆盖试点区域,选聘律师承担试点区域法律顾问工作,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工作机制。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搭建好网格化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试点平台,共涉及128个网格单位。对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进行优化升级,配强服务团队,服务主体多元化,通过服务团队值班坐诊、走访巡诊、E服务微诊“三诊合一”的方式,实现全天候服务。

三是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依托全区11家司法所、154个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千余名人民调解员,开展“法雨春风”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和化解活动,做到不留死角。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线上线下共体检企业726家,为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905个,撰写“法治体检”报告数13例,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走访村、社区并提供法律帮助461件,累计排查矛盾纠纷535次。强化法惠民生职能,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共接待欠薪类群众来电、来访咨询500余件,参与欠薪类案件调解7起,提供追偿劳动报酬类法律援助案件65件,帮助农民工讨薪80余万元。

二、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持续放大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优势,为奋力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港城标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树牢“优化营商环境就是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壮大市场主体,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进一步深化“无证明化”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深入推进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强常态化清理,深化各环节评估,坚决纠正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阻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借助外脑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避免因决策失误或决策不当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切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现试点特色亮点。

以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试点区为抓手,努力为全国性试点工作舟山方案提供定海特色亮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哨所”建设,在白泉镇、金塘镇已经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的基础上,扩大“哨所”范围,继续在其他各镇(街道)设立联系点。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管机制,督促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执行首错免罚清单、规范案件办理内部审查监督机制,加强对内部办案流程的监管,配强法制审核员队伍,提高办案质量。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评议办法(试行)》,选取海洋行政执法等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开展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检查,对环南街道、白泉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建立情况、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装备配置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 2 次,规范镇(街道)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根据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实时推送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进一步核实线索情况,开展处置,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力度,凝聚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科学建立行政执法评估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三)坚持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主动引导遇到行政争议的群众首先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自愿接受调解。按照“调解优先、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及时引导要求仲裁、诉讼的纠纷进行调解,符合条件的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融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大格局。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复议听证、调解规范化常态化,努力提升复议审理满意率。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有机衔接,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进一步优化警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交调对接等联动机制,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网上随时办、全域就近办、简易快捷办”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遇到问题时能得到优质调解服务。

(四)推进全民普法,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列入党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和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平安定海”建设、“法治定海”建设考评体系。不断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公开述职、人大审议、社会评议等工作。突出普法志愿者作用发挥,整合全区普法志愿者团队,打造一支新型骨干普法志愿者团队,面向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渔民、新居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突出普法阵地建设,实现全区各镇街普法阵地全覆盖,培育“双普”教育基地,探索建设“普法+税务”、“普法+消防”等行业普法精品项目。持续打造“定小琦说法”和“定小琦讲坛”两个普法宣传品牌效应,通过录制“定小琦说法”普法情景剧、“定小琦说法”普法云课堂、开展普法云直播方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升崇尚法治的渗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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