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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关于征求《定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私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2022年1月26日至2月19日,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按照规定在定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定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私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期间收到如下反馈意见:

1、“对建房户选址建房时不需要削坡的、但距坡面较近(临坡),经评估该区域目前没有变形迹象但具有成灾风险的,所在镇(街道)应当要求建房户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一般实施位移,但往往不具备位移条件,该当如何?

该意见已采纳。对于无法调整选址范围的,应当由专业机构结合实地情况制定合理的边坡治理方案。镇(街道)应当将治理方案的相关要求明确告知建房户,并要求建房户在《农村私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价备案表》上签字确认落实治理责任。

2、“要减轻广大群众负担,除治理主体施工费用外的相关专业评估、指导、验收费用由政府部门予以补助”,建议调整为“要减轻广大群众负担,除治理主体施工费用外的相关专业评估、指导、验收费用列入镇街道预算,由区政府部门予以保障”。

该意见已采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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