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2-58803
文  号: 定政发〔2022〕3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2-24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区政府领导分工明确如下:

区政府区长  孙丹燕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审计局。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夏泉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重点工作督查考核、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数字化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改革、金融、保险、对口合作、自贸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统计、信访、行政审批、招投标管理、机关事务、招商、人民武装、民族宗教事务、税务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自贸区定海综合事务中心、区国资公司、区接待中心。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定海区税务局、驻定部队、定海交警大队、定海消防救援大队、驻定金融机构、市远洋渔业集团。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丁伟民

负责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政园林、城市有机更新、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住房公积金管理、供气供水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更新中心。

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市林业局定海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海区分中心。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刘世君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物资储备、定海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定海海洋科学城开发建设、环境保护、电力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区物资储备局)、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区经济担保公司。

联系区工商联、区科协、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市电力局定海供电分局。

区政府副区长  王其锋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菜篮子”工程、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口岸开放、海防管理、反走私、供销、摘箬山科技示范岛建设、市场监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招商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口岸开放服务中心、区供销社。

联系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区台办、区侨联、市商贸集团定海分公司。

区政府副区长  刘奋伟

负责民政、双拥、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健康、医保、老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残联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区关工委、各民主党派。

区政府副区长  余舟

负责交通运输、邮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港航、海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保护局)、定海旅游集团。

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区老年体协、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定海海事处、马岙海事处。

区政府副区长  丁世杰

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区政府不再另行分工。

区政府副区长  李伟

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司法、行政复议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数字化改革、行政审批、招投标管理、商务、口岸开放方面、人民武装、驻定部队工作。

分管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区政府副区长  朱朝辉

负责教育、水利水务、农村、农业、海洋与渔业、农渔村住房改革、气象、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海洋行政执法局、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定海区气象局、移动定海分公司、电信定海分局、联通定海分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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