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737759839Y/2022-6658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1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复函

毛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定海城区住宅小区阳光房等违建乱象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主办,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协办。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老旧小区拆迁,旧地新建,一大批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农村安置房不断交付,小区违法建设管控格局也呈现出新格局、新变化,例如,定海城区内的如倚山艺墅、玫瑰苑雅园、大发新界公馆等住宅小区频频出现违章搭建阳光房现象。经调查研究,城区住宅小区阳光房违建乱象是规划设计不科学、物业监管不到位、开发商宣传不规范、法治宣传未普及、末端处罚难度大等多方面原因促成的。这极大程度上挑战了违法建筑的管控权威,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对此,我局与多部门联合,对住宅小区阳光房违建采取了强有力的管控措施。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协作,织密“控新”、“治旧”两张网。我局将严格履行部门职能和政府部署,联合区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公布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舟山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规定,积极做好自身工作和支持配合工作,对于资规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认真排查,严肃处理,做到查处一例、教育一批的法律效果;对于既成的小区内阳光房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党员干部带头整改为突破口,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明确全面展开、持续稳步推进的工作模式,多部门联动推进阳光房清零整治行动。2022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多人次,现场勘查70余次,共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72份。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参与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自媒体等传媒功能,从正反面入手做好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同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日常监督。与社区、物业小区做好联系衔接工作,以入户宣传、设摊宣传等方式,做好城乡规划法、室内房屋装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主题宣传活动,让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平,实现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治理之目标。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杨佳红,联系电话:8179357)

分享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