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737759839Y/2022-66577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议案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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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乐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维护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问题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主办,定海区住建局协办。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结合创城、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2020年,我局为重点解决电动车沿街临时充电难及沿街店铺乱拉线充电出现的乱停放等问题,在人民路、环城南路、昌国路东段及城北湿地公园等主要路段及场所建设29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点位;2021年,区住建局在梅园新村、檀树南区及北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增设电动车充电桩108个。今年,华侨饭店、海山公园、百悦生活广场等主要路段与场所将增设12个充电桩点位。 二是持续开展安全检查及设备维护。住建部门联合综合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社区,不定期督促物业企业加强防火检查,对楼道内业主违规停放的电动车以及飞线充电等行为及时劝阻、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执法部门。下步,区住建局将针对有能力、有资金、有条件的小区和办公场所,积极引导业委会、物业企业、主管单位进行统一充电桩设施建设提升。我局在日常执法巡查中强化了对沿街路面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充电现象的监管,规范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使用,定点人员每日对充电桩使用情况进行查看,一旦发现设备损坏、不能使用的情况,及时上报维修。 三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区住建局邀请消防大队专家,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识到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服务小区内加强巡视,定期向居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二二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唐洁敏,联系电话:8231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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