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737759839Y/2022-66574 | ||
组配分类 | 提案议案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议案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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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意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儿童公共活动设施的议案》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规划方面。我局职能范围内的公园广场,有儿童游乐设施的包括定海公园、海滨公园、海山公园、定海湿地公园、城东河小公园等5处。近期,我局对接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共同探讨该问题,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根据规划五山绿道线型,预留若干处入口公园,在公园建设过程中可以植入儿童游乐功能。对于新建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时配套儿童游乐功能,我局也已向住建部门转达。 二是资金投入方面。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积极响应《体育公园及体育设施进公园建设要求和补助办法》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有关儿童公共活动设施的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体彩公益金的补助。另外,当前我局辖内公园广场的儿童游乐设施采购及保养,均由我局自筹,区内尚无专项统筹安排。 三是完善配套方面。海滨公园大型游乐设施老旧破损的情况,我局已于近期完成修复,由于公园广场内空间有限,安装新的中大型游玩设施存在一定的困难,我局会持续关注此事,待有公园改造计划时统筹考虑。 四是社区儿童之家方面。建议可由所属街道对接图书馆及教育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优化现有设施设备,不断改进升级。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二二年六月九日 (联系人:陈夏炜,联系电话:0580-8231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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