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2737759839Y/2022-66573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议案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1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复函

李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私人建房建设工地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出台《私人建房建设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建议。2017年,我区通过《定海区城乡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议统一城乡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建设配置标准的函》等文件,明确各街道(镇)对本辖区建筑(装潢)消纳场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各街道(镇)在村民建房审批过程中,提前告知村民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转运至所属街道的建筑垃圾中转场内进行处置。2022年,将《装修垃圾规范处置行动》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对装修垃圾实行全过程管理。今年,我局集中整治推进装修垃圾投放点、集置点,各镇、街道将新增临时集置点6个、投放点30个。

二、针对私人建房建设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整治的建议。农村居民建房是改善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的重要举措,但在大量私人建房涌现的同时,也产生了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占道作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放等一系列问题。今年4月以来,我局联合各乡镇街道对农村私人建房工地多次开展巡查治理,规范农村私人建房工地建筑材料堆放,并提醒建房户在堆放点放置防护栏或警示牌;鼓励建房户对废旧砖石进行再利用,并严查建筑垃圾乱丢行为。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同时,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农活生活垃圾处置也逐步规范,我区采取线上监控抓拍、线下人员巡查的方式,织密管理网络,强化对农村乱倒生活垃圾行为的管理,今年以来针对农村建成区居民乱丢生活垃圾的行为已立案3起。

三、针对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我局各街道(镇)中队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私人建房工地上有不合规使用国旗的行为,会及时对户主进行批评教育,敦促其即刻改正,若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黄兴宏,联系电话:26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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