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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30902737759839Y/2022-6612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1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编号二十三)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制度>的通知》(〔2019〕19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运行3年以上的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全部提高至75%以上,舟山市定海污水处理厂、 岱山县衢山镇污水处理厂、岛北污水处理厂、普陀区桃花镇公前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西北污水处理厂等多家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70%,均未达到运行负荷率要求,其中衢山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仅有30%。勾山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水窨井高水位运行,管网污水有外溢痕迹。

整改目标:舟山市定海污水处理厂、西北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提高到75%以上,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1.依托“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深入推进污水处理厂周边区块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问题管网排查和修复,扩大截污纳管范围,提高企业纳管率,建立管网定期巡查、监测、维护制度等。

2.加强纳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进厂水质符合要求,出厂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舟山市定海污水处理厂2019年统一(生产)年总报,运行负荷率已超过75%。

2.西北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于2022年8月初完成工程预验收后并投入使用;定海工业园区创园大道污水管网Ⅰ标段改造工程于2022年6月全面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定海区西北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已实现纳管区域废水应收尽收,但由于纳管区域企业开工不足,实际废水产生量相对较小,导致西北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偏低。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80-8178027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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