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7360350705/2022-66059 | ||
文 号: | 定文广旅体〔2022〕27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8 |
舟山市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送戏下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1-15 信息来源:区文广旅体局 | ||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送戏下乡工作安排,现将《舟山市定海区送戏下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18日 舟山市定海区送戏下乡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群众精神富足,扎实做好送戏下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送戏下乡范围 (一)送戏下乡范围为定海区各镇(街道)所属的村(社区)。 第二条 送戏下乡主体 (二)送戏下乡主体是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或者公开邀请等方式确定的,具有送戏下乡资格的专业演出团队和业余文艺团队(以下简称送戏下乡团队)。 第三条 送戏下乡团队分类及资格认定 (三)送戏下乡团队分为专业演出团队和业余文艺团队。 1.专业演出团队认定资格: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提供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成功案例(重点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活动案例);经营期间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业余文艺团队认定资格:在定海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协会或四星级及以上的文艺团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该项目所需的相关技术能力;能提供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成功案例(重点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活动案例);团队精神强,演出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 第四条 送戏下乡流程 (四)送戏下乡团队需提供节目清单给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经办部门,经审核后形成节目库,上传至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供各村(社区)点单。 (五)业务经办部门根据平台的点单情况,通知相关送戏下乡团队及时安排送戏。 (六)各镇(街道)督促指导村(社区)做好送戏下乡活动组织及现场安保等工作。 第五条 送戏下乡费用结算 (七)演出费用按实际演出场次结算。送戏下乡团队将当月演出相关资料,提交业务经办部门审核,业务经办部门根据上报资料向相关镇(街道)或村(社区)抽查核实。 (八)演出费用按招投标中标或公开邀请入围确定的金额结算。业务经办部门在收到票据后,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九)对于公开邀请等方式确定的送戏下乡团队,送戏至车辆不能直达的偏远海岛,每次给予1000元的交通误餐等补贴;送戏至须经高速公路抵达的偏远海岛,每次给予500元的交通误餐等补贴。 第六条 其他 (十)本办法由舟山市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最终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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