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0026372322/2022-65412 | ||
文 号: | 定水〔2022〕13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
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稳经济要求水利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0-20 信息来源:区水利局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局有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和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六方面 33 项政策举措,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稳经济要求水利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水计[2022]22 号)、舟山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稳经济要求水利若干措施的通知》(舟水发[2022]49 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助企纾困的工作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我区水利保障稳经济政策措施如下: 一、加快开工一批水利项目。充分用好水利项目协调指导工作机制,汇聚全区水利系统力量,加快推进海塘安澜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全力攻坚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提前开工。 二、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优化在建水利项目施工组织,抢抓施工高峰期,加快推进定海区强排工程、定海区海塘加固兼生态修复项目以及其他已开工项目建设,多开作业面,尽早完工,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确保完成全年水利投资 9.2 亿元,其中重大水利项目投资 8.2 亿元的年度目标。进一步规范水利投资统计,加强与水利管理业投资项目数据衔接,提高数据质量,对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晾晒。 三、积极谋划一批水利项目。按照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要求,谋划未来五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塘安澜千亿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山塘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项目储备。抓住“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窗口期,加快完成一批重大项目立项审批,全力争取落实空间要素保障。 四、扎实抓好水利民生实事项目。加快推进海塘安澜工程开工建设 16.4 公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1 座、病险山塘整治 2 座、农业灌溉泵站机埠提升改造 2 座、农村供水管网改造 17.1 公里、中小河流综合整治 1.5 公里等 6 项省级水利民生实事项目以及 1 项市级水利民生实事项目和 2 项区级水利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设,按照“能快则快、能早则早”的要求,紧盯目标。克服困难,倒排工期,狠抓落实,力争提前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加快解决防洪排涝突出薄弱环节。把解决防洪排涝突出薄弱环节作为“十四五”水利的首要工作和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内容,紧盯定海中心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和舟山群岛水系(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推进,落实“一项一人”跟办机制,实行清单式销号闭环管理。切实抓好城区防洪排涝三年行动计划的攻坚扫尾,确保今年完工 19 项。 六、编制定海水网建设规划。抓住国家部署水网建设规划契机,主动对接省、市水网规划,开展并编制完成《定海水网建设规划》。深入贯彻舟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加强水网互联互通,不断提高区域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调配能力、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水网智慧化水平和体制机制法制管理水平。 七、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水利建设。积极争取水利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支持,加大项目储备和方案落实。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完善信贷支持与工程进度相匹配的贷款投放机制。加大重大项目推介力度,吸引施工能力强、专业经验丰富且具有较强投资实力的国企参与我区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积极盘活水利存量资产,探索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改革。 八、提升涉水服务效能助企纾困。对因疫情等影响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取水单位和个人,本年度可申请缓缴三个月。加强对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等工作的指导,对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取水许可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涉水审批效率,促进投资项目及早落地。推广“节水贷”融资服务,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受益面,加强对节水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九、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和部门预算执行。工程建设资金应付尽付,提高实物工程量的审核、签证效率,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对于已完工项目,及时足额支付工程尾款。用好“透明工程”场景,对农民工工资、进度款等动态分析研判,及时督促执行。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适宜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及时按合同支付款项,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工程建设。密切关注疫情形势,按照属地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突发疫情时,协助做好在建项目的疫情物资保供、人员管理、核酸检测等工作,降低防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克服疫情影响,在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抢抓进度,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受益。 十一、强化安全生产和水旱灾害防御。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压紧压实一线安全生产责任,深化水利建设施工领域“遏重大”,强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和常态化监督检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持防住为王、“预”字当先,“实”字托底,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聚焦短板和弱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十二、加强督导服务。深化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试点成果,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并督促销号闭环。深化省水利服务“百县千企万村”行动,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政策解读与宣贯,指导用好用足水利资金的支持政策。对于工作推进力度大、任务完成好的镇、街道,在年度水利工作考评中予以优先考虑;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督办推动。 舟山市定海区水利局 2022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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