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第三社会福利院室外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
1.招标条件 舟山市定海区第三社会福利院室外道路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舟山市定海区第三社会福利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院内原沥青道路的翻铺等工程。 招标控制价为197229元,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下浮区间:3%-6%(3%、4%、5%、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2企业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3.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5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项目。 3.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9信用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行贿犯罪: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持下列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7)安全员考核证书复印件。(8)项目班子全体人员均有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无效的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58号4楼406室持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58号406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80-823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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