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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09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09- 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舟山市弘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技术改造项目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电厂路203-B

舟山市弘鑫建材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总投资 3000万元, 租用柯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亩土地。建设单位拟购入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挖机、铲车、压滤机等设备,建设机制砂生产线一条,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吨机制砂石的生产能力。

已按规范要求完成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破碎机及振动筛均采用密封设计;项目在破碎前即卸料、喂料阶段对石料进行洒水加湿,在破碎及筛分设备各进出口处安装喷淋装置。湿式筛分保障水源的供应,合理布设湿式作业管路及喷头等相关设备,做好生产废水的环保化处理和循环利用工作。料仓密闭并设有喷淋设施。输送带安装雾化喷淋设施,原料堆棚、成品仓库及运输地面均作硬化处理,成品仓库位于室内,原料堆棚设置不低于料堆的三面围挡,原料堆棚及成品仓库均设置覆盖整个堆场的喷淋设施,中转料仓及高位料仓均位于厂房内部,料仓封闭并安装有喷淋设施。 废水:企业设置至少为20m3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及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运输路面的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至少为800t/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 噪声:合理布局,本项目厂房为下沉式,破碎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生产过程中尽量关闭门窗,以减小噪声对外环境影响;破碎机、筛分机均采用机舱封闭隔声,破碎机、筛分机、振动筛等设备作基础减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车辆进出厂区时保持低速、禁鸣。 固废:压滤泥饼暂存于污水处理区泥饼堆棚中,定期运送至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09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80-2822120 0580-2023711

传  真:0580-2055573

通讯地址: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定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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