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申请的公示
根据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舟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舟发改社会〔2020〕4 号) 的要求,现对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舟定综执(2020)02-0012号行政处罚决定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 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80-8178016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29号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