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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值班律师招募简章

发布日期: 2021- 07- 0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提高咨询质量,落实信息化建设要求,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定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公开招募值班律师志愿者5名,专门从事窗口来电来访咨询解答、协助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法律援助事业,有爱心,有较高的奉献精神;

2、具有较高的组织性、纪律性及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电脑操作;

4、具有2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截至2020年12月)且现注册地在定海区的社会律师,能独立办案和解答法律咨询,执业期间,遵纪守法,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爱岗敬业,无不良反应和无被处罚记录的;

5、同等条件下,具有较好办案业务、文字组织(信息写作)的志愿者优先考虑。

二、招募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与律师事务所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招募。

1、报名者于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20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至定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定海环城东路55号区矛盾调处中心202室)报名。

2、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时间,以抽签形式确定5名值班律师人选。对符合报名条件且未中签的律师列为值班律师人员数据库。

3、值班律师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自行终止。如值班律师本人自愿、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且值班律师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的且无不良投诉的,可延长服务期。

三、服务期间管理及待遇

1、服务期间,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值班律师需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定海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法律援助窗口 “坐班”,并根据中心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2、服务期间,不改变值班律师与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劳动关系,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按规定负责购买。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各类先进的评比。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3、专职值班律师的服务报酬采用值班补贴与办案补贴相结合的形式发放。区法律援助中心平均每月指派承办1-2件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办理窗口受理的案件)或承担相应的法律帮助类案件的办理,并按办案补贴标准发放办案补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已录用人员启动退出机制,合同自行终止:在窗口值班期间因自身原因被投诉2次以上且查证属实的;参与办理的法律援助(法律帮助)案件质量不合格或有被相关办案部门投诉反映的;有其他违反法律援助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

5、值班律师空缺补充。因启动退出机制造成值班律师空缺,以抽签的方式从值班律师人员数据库中选取补充。重新补录的值班律师服务期不超过本合同期限。

四、本简章由定海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女士、林女士        联系电话:2025317

 

定海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7月7日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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