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定海区教育局公开选拔信息教研员重新报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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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 ||||||||||||||||||||||||||||||||||||||||||||||||||||||||||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信息技术教研员1名。现将公开选拔信息教研员重新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定海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拔条件 1.师德要求:思想品德优秀,热爱教育事业;无违规家教、体罚学生现象;近五年教师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2.工作经历:从事学校信息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从事信息技术教学指导等工作能力。 3.学历专业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信息技术专业;教育教学成果曾获省级二等奖以上;省信息技术教师技能大赛、省信息技术优质课评比获奖者、省级以上信息技术类课题主持者优先考虑。 4.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805室; (3)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学校(单位)审核同意,将报名表送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805室,联系人:马德丁,联系电话:2020553。 2.选拔测试。2021年7月下旬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主要有笔试(学科基本素养测试,占50%)、面试(演讲与答辩50%)等。 3.组织考察。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公示聘用。选拔考察结果报局党委审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本次选拔的教研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再续聘。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有关信息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组织人事专栏公布,以便查询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定海区纪委监委派驻定海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80-8261729。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
备注:此表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7月26日前交组织人事科1805马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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