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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泉综合执法分局推进“非现场执法”

近年来,为进一步改进执法办案方法手段,减少执法冲突、破解取证难问题,白泉综合执法分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相关规定,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在“非现场执法”中,最关键的是身份确认和证据收集,分局主动对接镇政府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其中,与镇农办合作尤为深入,一共装入22个水库的监控,自有了监控后,分局时时关注有关水库方面违法行为的发生,也利用监控的功能通过录像和拍照固定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证据,大大节省了执法成本。期间共处罚简易程序非法钓鱼211起,一般程序水库游泳7起,水库洗车1起(其中6起非现场执法);通过视频监控取证处罚,大大的提高了执法的效率,管理的范围,节省人力物力。其中还涉足新类型的案件,如庙后庄水库违法捕鱼案,当事人在我们下班后,坐着简易的浮具在水库里撒网捕鱼,值班队员利用监控发现情况后,通过录像拍照固定的证据,最后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还有白马湾在水库上洗车子,也是通过监控发现取证,利用车辆的牌照号码,及时联系交警取得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做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非现场零接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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