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全面巩固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街道文明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结合《舟山市文明城市常态管理测评办法》和《定海区2021年度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我街道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和《舟山市文明城市常态管理测评办法》为依据,以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基础设施、公益广告、志愿服务等项目为重点,突出农贸市场及周边、背街小巷、主次干道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的领导责任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动态性问题的管控,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日常管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完善专项管理责任制
调整组建11个专项管理组,要求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实现全街道创城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1、公共秩序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胡晓东
责任单位:双桥城管执法中队
目标任务:公共管理规范有序,无跨门占道经营、流动设摊、违章停车现象;无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晾乱挂现象;无争吵谩骂、不文明养宠和流浪狗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禁烟区无吸烟现象。
2、环境卫生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胡晓东
责任单位:富桥保洁公司、各村
目标任务:按规定设置垃圾分类设施,保持完好、整洁;路面、绿化带日常保洁到位,垃圾清扫、保洁、清运及时,无明显垃圾烟蒂、垃圾满溢、污水横流现象、窖井下无明显垃圾;公共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
3、交通秩序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夏良军
责任单位:街道交通口、交警中队、三车管理员
目标任务:主次干道上无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现象;无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戴头盔现象;巩固礼让斑马线活动成果,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现象。
4、基础设施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夏良军、翁红峰
责任单位:街道交通口、城建办
目标任务:做好集镇区基础设施的维护管护;路面硬化、连续、平整、无破损,道路路标、路牌、交通标志线、窨井盖等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及时;斑马线、停车位等道路设施设置合理;公共厕所设施完好;道路无明显坑洞,无明显坑洼积水;道路隔离栏(桩)、台阶、坡道等无损坏现象;绿化完好,花草树木无损坏枯死现象。
5、农贸市场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周战磊
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桥头施农贸市场
目标任务:农贸市场管理规范有序,无跨摊经营,乱堆乱放;地面保持干燥整洁,无垃圾菜叶;诚信经营,无争吵谩骂;内部管理用房、消防设施、公共厕所设施完好,卫生整洁;市场周边无乱停车、乱设摊、乱张贴等现象;经营户证件齐全,各类证照、服务承诺等张贴醒目、各类检测规范并张贴公告;禁烟区无吸烟现象,达到环境整洁有序。
6、公益广告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陈莹莹
责任单位:街道宣传口、各村
目标任务:确保重要点位、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公益广告设置合理,公益广告形式、数量、种类达到创建指标要求;做好现有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确保公益广告无污损、无破损、无缺失现象。
7、志愿服务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周战磊
责任单位:街道团工委、各村、各窗口单位
目标任务:做好街道志愿服务行动的组织实施,常态化在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综合文化站、卫生院、各村、各窗口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日常志愿服务活动,做好窗口单位日常巡查督导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文明创建等活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8、文化建设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陈莹莹
责任单位:街道综合文化站、各村
目标任务:指导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等活动,广泛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指导各村做好各类活动的台账记录;保持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正常向居民开放。
9、河道卫生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陈杰
责任单位:街道治水办、各村
目标任务:河道两岸无明显垃圾堆积,无乱占乱采乱建现象,水面无漂浮垃圾,无面源污染,水质无发黑发臭现象。
10、卫生院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胡晓东
责任单位:街道卫健办、卫生院
目标任务:卫生院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序;设立咨询服务台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立医疗单位投诉处理机制,展示行业服务规范,公开主要收费项目等;保持无障碍设施、灭火器等公共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落实公益广告设置,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1、小餐饮行业专项管理组
责任领导:周战磊、胡晓东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街道卫健口、城管执法中队
目标任务:负责辖区内小饭店、小熟食店的日常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无乱扔杂物、乱堆放、乱排放、乱设广告牌、占道经营等现象;店内环境整洁,公筷公勺、用具消毒制度落实;设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禁烟”“公筷公勺”等宣传;内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等现象。
(二)深化点位责任制度
组建18个重点区域点位,负责街道办公场所及周边、街道综合文化站、农贸市场、卫生院、集镇区主要路段及各行政村的日常创城管理工作,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
工作任务:由各点位长安排好点位人员,确保各点位每周开展巡查不少于3次,每次巡查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主要职责:协助专项组做好点位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各类不文明现象做到及时上前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劝离违停车辆、规劝跨门经营、协助或负责卫生保洁、制止非机动车逆行、处置乱晾晒乱堆放等,对规劝未见效果的及时向城管等职能部门反馈。同时发现责任路段内公共设施损坏、公益广告破损、流浪狗等及时向各专项组进行反馈。
(三)建立领导联系督查制
根据街道班子领导分工及包村工作,建立领导联系窗口单位、行政村督查制度,负责街道窗口单位、行政村的日常督查指导。
工作任务:相关责任领导每月到分管窗口单位、联系村开展创城工作日常督查不少于2次。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各市区直属单位、国企、业主单位在双桥的营业厅、经营场所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限定整改时间,并积极协助解决。负责督查联系行政村的日常创城工作,重点关注行政村内的整体环境卫生,督促各村落实好辖区内的日常保洁工作,并做好村委会办公场所、文化礼堂、宣传橱窗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管理,对各级创建办抄告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考核管理
(一)公开通报
建立双桥街道全国文明城市日常管理公开通报制度,根据市、区各督考组对我街道测评检查结果,对各专项管理组、各点位、各行政村的日常管理扣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二)结果运用
将创城工作与各村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关干部日常考核相挂钩,根据市、区各督考组对我街道测评检查结果作为对各村、机关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同一问题多次扣分的点位,由街道纪工委对点位长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