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002637961R/2021-50311
文  号: 城党〔2021〕45号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城东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5-06
关于印发《城东街道干部提拔任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科办:

    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和机构编制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提拔任用管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现将《城东街道干部提拔任用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研究,参照执行。

    附件:《城东街道干部提拔任用实施细则(试行)》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附件:

城东街道干部提拔任用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和机构编制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提拔任用管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政策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街道股级干部调整工作。股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共同预审

第三条 如因政策调整、机构改革等因素超配的干部,必须尽快消化,且每次新提拔任用职数必须少于整改消化职数。

第四条 干部调整工作方案预审程序:

1.干部调整启动前,先将股级职数拟使用情况报区委编办审核。书面报送《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批表》。

2.职数审核通过后,再将干部调整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书面报送《关于近期拟调整干部有关情况的报告》。

3.干部调整工作方案要具体到拟调整岗位,但可以不涉及具体人选,相关特殊情况要进行说明。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对干部调整工作方案进行预审。

4.干部调整工作方案预审通过后,街道启动人事调整工作,在调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将《干部调整情况报备表》书面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将《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备案表》书面报送区委编办。

第五条 干部调整工作方案提任程序:

1.干部调整工作方案预审通过后,向全体在编在岗的机关干部发放推荐表,由党建办汇总被推荐人员名单,确定该岗位票数最高人选为拟提任后备人选

2.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向全体在编在岗的机关干部发放测评表,同时向街道纪工委征求意见。

3.发放考察预告。由街道考察组对机关在编在岗干部和考察对象进行单独谈话,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向进行考察,谈话人数不少于10人,最终形成考察报告。

4.任前审核。由人事干部对考察对象进行人事档案的审核,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5.提交党工委会议。由考察组将考察结果汇报给人事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交党工委会议。

6.党工委会议决定。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工委会议对干部提任工作做出决定。

7.公示。党工委会议通过后,公示五个工作日。

8.发文。公示期结束后,在未收到异议情况下,由党建办起草发文,落款日期为党工委会议通过时间。

第六条 严格履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执行“任前预审”“任后备案”制度,落实方案预审实行一报一批,避免一次审批多次调配情况。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街道纪工委对干部提拔任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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