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73453647XD/2021-4972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定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分房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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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 |||
为进一步解决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舟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2021年定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物分房公告》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采取电脑摇号与签球摇号相结合的方式对2021年定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摇号活动的对象、时间、地点 1、定海区昌国、城东、环南、盐仓街道范围内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128户家庭,分别为三人户7户,二人户34户,一人户87户。 2、摇号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 3、摇号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 二、分配房源 共推出97套房源,分别为位于盐仓惠舟新村70户型房源10套,50户型房源11套,白泉新泉华府40户型房源76套。因70户型的房源数量多于三人户数量,故现场未被摇中的房源将与二人户房源合并,作为二人户房源推出。 三、摇号分房规则 (一)摇号分三组进行,每一户型为一组,顺序依次为一人户、三人户、二人户,可分配房源面积依次为40户型、70户型、50户型。 (二)每组摇号分两个步骤,第一步骤为电脑摇号,随机产生入围家庭及次序号,第二步骤为签球摇号,随机产生入围家庭的分配房源。 (三)电脑摇号使用经舟山市纪委备案的摇号软件,随机产生的入围家庭户数量等同于相应户型推出的房源数量。电脑未摇中的家庭户即为未入围,未入围家庭不再参加第二步骤签球摇号。 (四)签球摇号使用舟山市阳光公证处提供的签球摇号机,由各申请家庭的代表人使用签球摇号机随机摇取一套房源。房源编号以摇号分房现场公示的房源清单为准。 四、本次摇号使用的电脑开机时如出现故障无法进入摇号程序,则启动备用电脑;若在摇号过程中出现无法继续摇号的故障,已摇出的次序号信息视为有效,剩余未摇出的家庭户信息重新输入后再次进行摇号,摇出的次序号排在第一次已摇出的编号之后,直到摇出全部房源信息为止。 五、本次摇号使用的签球摇号机如出现故障,已摇出的签球号有效,未摇出的签球号用纸签代替,剩余未摇号的家庭户抽取纸签,直到抽出全部房源信息为止。 六、如签球摇号时出现有家庭户已签到但未在摇号现场的情况,等待三分钟后,由下一顺位家庭户依次摇号,该未摇号的家庭户到达摇号现场后可优先摇号,剩余家庭户待该未摇号的家庭户摇号后,再依次进行。 七、注意事项 实物配租家庭户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摇号分房地点并办理签到手续。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参加摇号分房活动的,应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他人代为参加,并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及有效委托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作放弃现场摇号分房: 1、未在规则时间内到达摇号分房现场; 2、已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摇号现场,但不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3、摇取房源后未签署摇号分房结果确认单; 4、未按本办法参加摇号分房。 八、签约交房 另行通知签约时间及相关事宜。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效力至本次选房签约活动结束。 十、本办法由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公示时间: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4日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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