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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1- 04- 07 浏览次数: 字体:[ ]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科室内务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舟山户籍(以2021年4月9日的户口地为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9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9日—4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定海区环城东路92号A幢421、417室)。

3、报名时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好的《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21年4月9日。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符合报考条件者由短信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岗位年收入5.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二)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8127511,0580-8127506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7日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

                                       用工人员报名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

所在地


民族


性别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


报名岗位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资格


联系

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邮编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现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可以附页)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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