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5862954312/2021-50275 | ||
文 号: | 定政办发〔2021〕11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工业、交通/企业 |
文件登记号: | LDHD01-2021-0004 | 有 效 性: | 失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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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海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定海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海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和产业升级,根据建设“四个舟山”、当好“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排头兵的总体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区重点推进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提升资源要素产出效率。按照《舟山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坚持企业主体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三年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相结合,突出改造集中区块和盘活低效用地,集聚发展优势产业、优质企业,激发全区产业升级和动能转换新活力。 (二)提升对象 1.低效企业。按照省“亩均论英雄”评价标准,除民生类、公益类企业、保护期内新供地企业和“小升规”企业外,全区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的工业、服务业和港口物流等企业,亩均税收以上年度统计核实数为准。 2.低效区块。低效企业或“低散乱”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块,以及现有企业不符合城市规划布局调整的区块。 3.低效用地。低效企业中闲置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及厂房、仓储、商铺、办公楼等,包括因企业破产、行政关停导致长期闲置的,因企业自身原因停产、半停产或出租给“低散乱”经营户导致长期未开发利用或开发利用不充分的,经收购重组、司法拍卖、政府收储等变更所有人但仍未有效开发的。 (三)基本原则 1.强化属地责任。各镇(街道)、产业平台作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工业土地全域治理等工作,加大政府引导和行政推动力度,建立符合实际、有操作性的长效机制。 2.强化综合施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落实企业主体,合理引导预期,激发企业动力。深化完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提高低效企业生存成本。各地统一步调、加大力度,多措并举、有序推进,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3.强化“腾笼换鸟”。依法关停产出效益低且提升无望的低效企业,采取多种手段整治低效区块和低效用地,对清理整合出来的土地和厂房,按照节约集约原则,合理安排新产能新项目,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和产出率。 二、工作目标 (一)基本完成亩均5万元以下低效企业整治提升。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开展亩均税收3万元、4万元和5万元以下的工业、服务业和港口物流企业整治提升,年度整治完成率100%。到2023年完成全部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全区亩均产出和效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完成一批低效企业集中的低效区块整治。2021—2023年,每年都安排启动一批低效企业集中的低效区块整治。到2023年,全区区块的形象面貌明显改善,产业更新升级基本完成。 (三)盘活利用一批闲置低效用地。到2023年,全区计盘活利用闲置低效用地1200亩以上(服务业办公用房等可按建筑面积折算,下同),招引落地一批高新项目,全区济密度和产业竞争力上一个新台阶。 三、主要举措 (一)全面摸清底数,明确任务清单。 全面摸排全区2020年度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工业、服务业和港口物流等企业,调查摸底重点整治区块和闲置低效用地情况,建立“低效企业、低效区块、低效用地”三张清单,实行全程追踪、动态管理。区企整办按年度下达整治目标任务,各专项组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行业整治牵头指导作用,各地对照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对低效企业的核查建档、指导服务,确保完成年度整治任务。(责任部门:区企整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平台。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产业平台落实,不再列出) (二)围绕工作目标,制定细分方案。 根据全市“1+3+N”实施方案,制定1个全区工作方案,3个行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对所属低效企业、低效区块、低效用地分别制订“一企业一提升方案”“一区块一整治方案”“一地块一盘活方案”,分步有序抓好落实。区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准施策加快完成整治目标。(责任部门:区企整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 (三)开展专项行动,落实全面整治。 1.开展亩均效益提升行动。针对企业不同类型和情况,制订“一企一方案”,深化企业服务。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大针对性执法和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倒逼企业规范提升。(责任部门:区属各相关职能部门) 2.开展重点区块整治行动。按照“应整尽整、能快则快”原则确定低效区块整治清单,2021年全区要启动一个以上低效区块整治工作,制订“一区块一方案”,原则上每个区块整治完成时间为三年。区企整办制订低效区块整治达标考核办法,对已启动整治的低效区块内的低效企业不再要求单独整治考核,若该区块完成当年整治进度目标,区块内低效企业可视同完成考核。(责任部门:区企整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3.开展低效用地盘活行动。制订闲置低效用地盘活专项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一批破产企业、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对各种形式国资持有的闲置低效土地开展专项处置,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土地需求,2021年全区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土地400亩以上。(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 4.开展腾笼换鸟招商行动。加大专项招商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场以上针对性的招商活动。(责任部门:区企整办、区投资促进中心) 5.开展小微企业入园行动。引导园外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当年新入园的企业和“小升规”企业实行两年暂缓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两年内视同完成整治提升。合理规划小微园区布局,建设一批定位企业集聚、招商引资、创业孵化等不同功能的小微企业园。(责任部门:区企整办、区经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完善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组成员。办公室实现专班化实体化运作,统一协调全区相关工作,三个行业专项组分头牵头开展工作。 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分类处置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区整治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同步建立行业专项组和工作专班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分工协调,明确任务清单挂图作战,统筹抓好工作推进。(责任部门:区企整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 (二)完善政策框架,加大引导力度 严格落实市企整办关于完善促进企业提升亩均效益的政策措施,执行用电、用水、用气、用地、融资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以及倒逼低效企业加快整治提升的政策措施等。 对列入低效企业名单的,严格审查企业享受各类政策性补助,在未达到当年整治标准前原则上不得享受各类政策性补助,达标后方可享受后续政策。对未完成当年整治达标的企业,列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档,按规定实施有关差别化政策,并不得享受各类政策性补助。(责任部门:区企整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完善督查考核,营造良好氛围 完善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评价机制和通报机制,从每年半年度起,每月对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整治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将低效企业整治工作列入经信局对镇(街道)的年度考核,并适度提升考核分值。对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开展工作情况全年开展督查,对进度滞后的予以约谈。 加大宣传力度,报道典型企业案例,推广典型举措和做法。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和政策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转变企业发展理念。讲究方式方法,统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要求,做好必要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部门:区企整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2. 全区重点整治低效区块任务清单、2021年全区效企业整治提升任务表、2021年全区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任务表 3.全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任务安排 附件1 舟山市定海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组 长:侯富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刘世君(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干盛军(区府办副主任) 夏元沪(区发改局局长) 何 斌(区经信局局长) 吴文琦(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主任) 林 挺(区税务局局长) 成 员:何 红(区财政局局长) 朱兴岳(区住建局局长) 孙继达(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东前(区商务局局长) 孙艳青(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夏高方(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利军(区统计局局长) 顾培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军波(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何优芬(水产品产业园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周 鑫(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书记) 姚 庆(粮油产业园区管理中心主任) 王祖辉(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主任) 陈 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局长) 边 以(定海海事处处长) 毛培军(马岙海事处处长) 余 平(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局长) 方静卫(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局长) 张 宇(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康 玮(定海供电分局局长) 王雄飞(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 翰(环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燕芳(昌国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世炯(盐仓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增平(小沙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 燕(岑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锡顶(马岙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焕达(双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海龙(金塘管委会经发局局长) 王改革(白泉镇政府镇长) 黄跃明(干石览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协调组、工业企业组、服务业企业组、港口企业组。 (一)办公室 主 任:何 斌(区经信局局长) 副主任:张宏辉(区经信局总经济师) 成 员:江 露(区发改局服务业科科长) 钱丽丹(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倪识行(区统计局产业统计科科长) 许乙恒(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港口管理科副科长) 王海军(区税务局风险管理股股长) 职 责:负责本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统计通报、信息宣传、调查研究及其他日常工作等。 (二)政策协调组 组 长:干盛军(区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高 刚(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宏辉(区经信局总经济师) 戴 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党组成员) 柳志浩(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副主任) 何劲峰(区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江 露(区发改局服务业科科长) 钱丽丹(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海英(区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王婷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资源利用科科长) 许乙恒(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港口管理科副科长) 王海军(区税务局风险管理股股长) 徐吉波(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环境管理科科长) 职 责:负责涉及企业和执法整治相关政策解释,并研究制定市级推进低效企业整治提升相关政策意见。 (三)工业企业组 组 长:何 斌(区经信局局长) 副组长:张宏辉(区经信局总经济师) 成 员:钱丽丹(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忻巧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 张 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执法二中队队长) 姜 宇(区投资促进中心招商一科科长) 王婷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资源利用科科长) 王海军(区税务局风险管理股股长) 陆光明(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质量发展科科长) 蒋康成(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环境执法大队大队长) 职 责:负责组织推进全区工业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检查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工业领域相关工作落实推进情况。 (四)服务业企业组 组 长:夏元沪(区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高 刚(区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江 露(区发改局服务业科科长) 吴 钢(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与安全科科长) 徐 玲(区商务局商贸科科长) 忻巧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 陈德伟(区房管中心副主任) 王婷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资源利用科科长) 许乙恒(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港口管理科副科长) 王海军(区税务局风险管理股股长) 陆光明(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质量发展科科长) 蒋康成(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环境执法大队大队长) 冯 涛(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科长) 王佩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规划科科长) 邵明军(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科长) 职 责: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服务业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检查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服务业领域相关工作落实推进情况。 (五)港口企业组 组 长:吴文琦(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主任) 成 员:忻巧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 倪识行(区统计局产业统计科科长) 贺涌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海岛管理中心副主任) 许乙恒(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定海分中心港口管理科副科长) 蒋 岩(定海海事处执法大队大队长) 柳亚宾(马岙海事处办公室副主任) 王海军(区税务局风险管理股股长) 蒋康成(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环境执法大队大队长) 职 责: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港口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检查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港口企业领域相关工作落实推进情况。 附件2 全区重点整治低效区块任务清单 1.2021年启动整治的低效区块:白泉高铁新城区块; 2.2022-2023年启动整治的低效区块:盐仓区块; 3.其他区块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视情况上报。 2021年全区效企业整治提升任务表
2021年全区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任务表
附件3 全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任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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