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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和国际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位应聘人员:

根据《2021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和国际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定海区教育局下属学校

中学心理

叶雪婕、安旭、祁振宇、王肖肖、徐银霜、董园园

二、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7日(周五)上午8:3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定海区教育局人事科1805(舟山市定海区港务码头)

(三)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报到时须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对持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在资格复审时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有序间隔排队和主动配合测温验码。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

4、《2021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和国际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5、《报考诚信承诺书》;

6、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资格复审当天,如考生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

经资格复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 2021年5月8日(周六)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联系电话:0580—2020553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6日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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