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730334539L/2021-50026
文  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4-21
关于印发《双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街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现将《双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双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促进双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舟山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定海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街道党工委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其他各级党组织参照本制度组织学习。 

(二)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不断增强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更好地指导和促进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习组织与领导

(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并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布置调查研究任务,进行学习讲评,指导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宣传委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工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三)党工委其他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三、学习内容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部署开展的主题教育内容,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要求。

(五)国家法律法规。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各方面知识。

(九)街道改革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形式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研讨。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根据学习内容需要,围绕学习主题,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做专题学习讲座,并根据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读书目,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下功夫刻苦学习,提升学习效果。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和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坚持深入到矛盾突出的基层、困难较多的一线,围绕中心工作,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五、学习要求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做到以下要求: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切实加强调研工作,按照工作分工建立学习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参加学习、专题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

(二)中心组学习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

(三)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单位、农渔村文化礼堂等作报告、上党课不少于1次,面对面与干部群众交流学习心得。

(四)街道党工委每年在《今日定海》或相关网络平台至少发表1篇以中心组名义署名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六、学习管理与考核

(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有针对性、系统性的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由本级党工委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定海区委宣传部备案。

(二)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考勤记录等内容,并于每年年底向定海区委宣传部、组织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街道党工委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接受上级部门指导与检查。

(四)街道宣传口会同组织口等部门,负责对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督查将采取自查、抽查或普查等方式,或与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相结合,每年开展一次。

(五)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核心平台来抓,在常态化、制度化、特色化上下功夫。对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本学习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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