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9025862954312/2021-55103
文  号: 定政办发〔2021〕23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1-09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失效)《舟山市定海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因机构职能调整,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拟决定《舟山市定海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4〕199号)予以废止(失效),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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