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00263789XX/2021-5632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岑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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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岑港街道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一)起草背景 为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加强本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规范遗体骨灰安葬拆迁坟墓安置、坟墓出售及困难群体用墓费用减免。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助推新区协调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19〕75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定殡改办〔2021〕1号)、《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 2.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3.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 4. 舟山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舟委办发〔2015〕51 号) 5. 定海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定政办发〔2021〕18号) (三)起草过程 我街道在起草《岑港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工作过程中,结合我街道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并与区民政局进行交流沟通,最终形成了初稿。书面征求了各村(社区)、各办等部门意见,并对起草的文件内容向街道司法所申请了合法性审查。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对《办法》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六条,具体如下: 第一条至第二条明确原则和参照文件,指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性质和管理方。 第三条至第六条明确公益性墓地建设相关要求。到2025年底,停止传统墓穴建设,一律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到2030年底,所有公益性墓地停止销售传统墓穴。并确定公益性墓穴建设标准为单穴面积不大于0.7平方米,双穴面积不大于1平方米。 第七条至第十条明确公益性墓地购买范围和价格。明确墓穴购买对象,并针对特殊困难群体享受相应优惠。对拆迁坟墓安置全面推行骸骨二次火化。 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明确公益性墓地管理细则。明确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集体所有;明确村民购买墓穴需要的资料。 (五)实施时间 《岑港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11月18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岑港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80-8011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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