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008009001/2021-56057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岑港街道 成文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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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岑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及参照管理单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定党政办发〔2015〕35号)及《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招组〔202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招组〔2021〕3号)

3.《舟山市自行组织选取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交易实施办法》(舟招组办〔2019〕21号)

4.《舟山市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投标管理办法》(舟招组办〔2020〕1 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及参照管理单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定党政办发〔2015〕35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大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明确我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总体原则。

第二部分,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范围。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主要是施工类、监理等服务类。明确各类项目各种金额所应采取的发包流程。

第三部分,改变招标方式。确定特殊项目需采取的发包流程。

第四部分,公共资源交易程序。明确一般进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须经过的流程,流程为开标前备案登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确认、项目开标、中标公示、签订合同。

第五部分,中标候选人的选取。明确中标候选人选取办法,主要有随机抽取法、合理最低评标法等,原则上首选随机抽取法。

第六部分,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明确在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由街道纪工委负责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监督与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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