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902002638040Q/2021-54807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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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的补充通知》的政策解读 |
一、背景和依据 1.背景 为规范和推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结合我区实际,对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进行补充。 2.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定党政办发〔2015〕185号)、《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度)>的通知》(舟财预〔2020〕17号)、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度)>的通知》的通知(定财综〔2021〕1号)等有关规定。 二、过程 2021年8月开始起草《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的补充通知》,并多次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2021年9月区财政联合团区委对《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的补充通知》进行讨论。 2021年10月在舟山市定海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新增三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A1126:负责青年之家等运营和管理,维护场馆及设施,协助开展时事宣讲、座谈交流、技能培训、会务等活动。 (二)B0402:协助开展未成年犯罪人员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心理矫正、职业培训、社会关系修复等活动、实行点对点帮扶。 (三)B0703:协助开展志愿服务理念传播、志愿服务项目运营、激励反馈模式的管理维护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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