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11日至6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政务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7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政务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政务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召开区政务办党组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区政务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四张清单”》,二是成立区政务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班子成员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加强对分管科室的督导,三是召开区政务办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根源,找准症结,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认领,明确整改方向,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推进整改落实。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提醒谈话1人,建立完善制度7项。
一、关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理论学习制度化。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总体要求、组织与职责、学习的主要内容及学习方法等,进一步推进区政务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二)理论学习常态化。根据《区政务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区政务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今年已组织集中学习9次,其中7月以来组织集中学习3次。
(三)加大集体交流研讨力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个人主题发言不少于一次,通过集体讨论、互动交流,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与广度,2021年,区政务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中5名成员已主题发言2次,1名成员主题发言1次。
(四)丰富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加“放管服” 改革等内容, 9月10日,区政务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交流了《浙江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法》《浙江省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放管服” 改革等文件资料。
(五)成立改革工作联席会议。9月区府办印发《关于成立定海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成立定海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务办(区跑改办)。
(六)加快新大楼智慧化大厅建设。根据省市指导意见,9月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在全面数字化改革和整体智治现代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提升政务服务品质。
(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结。统筹部署无差别受理,设置三层办事大厅,其中一、二层主要以个人事项为主,三层以法人事项为主,共分七个无差别受理版块,以不同颜色标注,便于企业和群众办事。
(八)积极报送成果信息。进一步研究具有定海特色的创新亮点,提炼经验做法,关注信息的及时性,借助定海区各部门的力量,向各类新闻媒体及省《领跑者》《竞跑者》报送信息,今年已向省报送1篇,向区级各类新闻媒体报送8篇。
二、关于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对标上级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最多跑一次”工作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借助融媒体中心的力量加大对各类“一件事”的报道和宣传,对接省市进度推进“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已在“浙里办”的定海频道上线群众关心的入学入园、出生一件事、社保参保一件事、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
(二)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联动。区政务办主动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用证单位(机构)的监督。政务服务与银行、公证处等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提供点对点服务,以联动的模式缩减公共服务领域的证明资料,实现良性互动,互利共赢。
(三)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采取集中授课、窗口跟学、上门教学等方式,开展对部门和镇(街道)的业务培训,确保事项有效落地、规范操作,并把对基层的指导成效列入对部门的考核中,目前已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培训28次。
三、关于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履职作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一次性告知。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一口清、一纸清,提倡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
(二)加强教育引导。对发现的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作风不实情况,由政务服务督查科对该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谈话,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开展学习培训。组织新进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办法等各类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耐心细致解答。
(四)采用电子评价。搬入新办公大楼后,启用电子评价系统,取代纸质评价,更加客观真实地体现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新闻报道、新媒体推广、社会宣传三大宣传手段,加强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创新做法及典型案例的新闻宣传,提高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的群众知晓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助力百姓和企业“少跑腿”“零跑腿”。
(六)丰富微信公众号内容。充分利用“定海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每周发布信息由1条增加到2条及以上,内容涵盖政务服务、热点推送和区政务办各项工作等,7月23日至9月15日已发布各类信息16条。
(七)严格做好政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区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政务大厅“亮码”防控措施,严肃查码纪律,机关和窗口工作人员每日测温并登记,前来办事的群众进入大厅时查验健康码并测温,所有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八)做好“一米线”劝导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时,提醒下一位办事群众在一米线外等待,未到叫号办事的群众须在等候区等待,区政务办加强巡查, 防止出现群聚现象。
(九)加强效能建设。建立巡查专员库,确保每日至少两次对各个窗口进行检查,建立通报和整改机制,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增强督查工作威慑力度,经巡查,目前未发现违纪问题。
(十)加大核实力度。通过查看电子监控和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每一例窗口上报的加分项予以实时追踪核实,杜绝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经核实,目前未发现造假现象。
(十一)完善考核机制。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对《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考核评分标准,每月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杜绝搞平均化,并以此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
四、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进场招标核准。依照《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办公室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定委办发〔2021〕3号)规定,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标投标工作,从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进场备案时要求招标人填写《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信息表》,合理划分标段,严禁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从严控制改变招标方式进场招标的项目,招标方式严格执行立项审批部门的核定方式。
(二)强化工程招投标信息监管。8月2日印发《关于召开落实区委巡察整改意见专题会议的通知》,并于8月6日召集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金塘管委会规划建设交通局招投标监管负责人专题研究加强招投标过程中信息的发布监管,并制定专用表格,方便各行业监管部门使用和查询、管理。
(三)开展基层平台重点项目抽查。8月6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基层平台工程招投标规范性专项检查的通知》,对依规应进基层平台招标、并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及适用《定海区村级小微工程非招标项目实施细则》规定发包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区政务办会同区纪委区监委、区财政局对全区10个镇(街道)的村级小微工程非招标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后,印发《关于2021年上半年基层平台工程招投标情况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
(四)报送基层平台交易情况。7月28日完成《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基层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报告》报送区纪委区监委。
(五)健全月度监管报告制度。6月起,每月完成《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月度工作小结》,从政策出台、公共资源交易进场核准、项目完成、交易异常、存在问题等五个方面全面记录当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情况。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及时调整区政务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党组会议每年至少2次开展专题研究,每年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并形成报告在党内通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及舆情引导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分管范围内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及时防控网络安全。2020年2月7日接区网信办通报后立即进行整改,2月10日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完成漏洞修补工作,并在2月28日前将整改情况向区网信办汇报。
(四)加强网站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新域名注册、网站ICP备案、网站公安联网备案。开展网络自查,上报2021年网络安全监督检查自查情况。
(五)完善制度建设。制定《舟山市定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按照区政务办《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控管理,规范财务工作。
七、关于内部工程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工作程序。改造工程按区政务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和财政相关规定,严格做好工程审价工作,及时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再实施。
(二)规范零星维修工程。所有工程全部按区政务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三公经费”和办公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党建经费主要用于党内学习教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不得列支项目规定范围外的费用,做到账目清楚,报销票证齐全。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文件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从源头上杜绝产生经费列支不规范问题。
(三)2020年起不再进行现金支付,所有窗口工作人员月考核奖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本人工资卡。
九、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按照区政务办《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定,做好党组会议会前工作,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科室认真核对,提出意见建议,分管领导做好审核,事项涉及“三重一大”的均邀请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参加。
(二)严格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根据《舟山市定海区镇(街道)和区属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定海区股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预审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严格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时提交党组会议讨论。
十、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做好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工作。
(二)规范“三会一课” 。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每月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以“接地气、党性强、形式新、聚人心”为主旨,在注重活动严肃性的基础上灵活多变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组织了蚂蚁岛“红色之旅”主题党日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志愿服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及各类集中学习。
(三)强化“四个意识”。对照检查材料做到“四看”(看自身实际联系得紧不紧、看存在问题找得准不准、看思想根源挖得深不深、看整改措施提得实不实),坚决杜绝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出现讲成绩多讲问题少、剖析原因联系实际不紧、整改措施空泛抽象、内容雷同等现象。今年已组织召开了区政务办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明确由党支部副书记专门负责“三会一课”台账记录,确保规范完善。
(五)严格发展党员。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和要求,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积极上进的入党积极分子,今年接收预备党员1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
(六)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及时进行谈话,端正入党动机,加强重点培养和考察,把牢每个环节关口,建立完整的党员档案。
十一、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至少每半年谈心谈话一次,强化大局意识,深化作风建设,调动工作积极性,开展协力合作。
十二、关于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基层平台重点项目抽查。8月26日~9月8日,区政务办会同区纪委区监委、区财政局对全区10个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半年工程招投标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于9月18日印发《关于2021年上半年基层平台工程招投标情况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
(二)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务办将继续对基层平台工程招投标和《定海区村级小微工程非招标项目实施细则》实施情况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纳入常态化工作,长期坚持,如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处理。
下一步,区政务办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政务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整改,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二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抓常抓长,真正使整改成为持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2021325;邮政信箱:舟山市定海区东山路289号;电子邮箱:wywang2008@126.com.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党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