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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0月0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10-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

舟山市定海区盘峙岛大蛇岙

舟山市畅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94.1万元,征地面积2680m2,用海面积15605m2,项目主要建设1000GT车渡码头一座及其相应陆域配套,设计吞吐能力为车5.5万辆/年,客60.4万人次/年。

已按规范要求完成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地埋式微动力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陆域范围内的穴植灌木及草皮绿地绿化,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自带生活污水集污柜收集后委托舟山市海航洗舱服务有限公司收集、处理,不外排;船舶含油污水实行“铅封”管理,全部铅封收集后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理。2、加强船舶的管理,靠泊期间船舶引擎处于关闭状态,并利用岸电技术作为能源动力保障,同时选用低硫、低灰份的轻质柴油,控制在港时主发动机使用。3、加强船舶动力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加强对靠泊码头的船舶的管理,除航行安全需要外禁止在码头区域鸣笛。4、陆域及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09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80-2663035、2023711、2822120、

传   真:0580-2055573

通讯地址:定海区东山路289号(东山隧道西口)定海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26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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