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行政复议局关于有序恢复接待场所现场业务办理的公告
为保障行政复议当事人合法权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定海区行政复议局定于近日有序恢复接待场所现场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为3月13日,接待场所位于定海区昌国路63号214室。
二、因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我们继续提倡非接触方式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倡导行政复议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渠道提出复议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确需到接待场所办理复议申请、材料提交、当面咨询、阅卷等业务的,原则上须提前电话预约,便于错峰接待和安排。当事人数较多的,请推选1至2名代表负责现场办理。联系电话:0580-2601551。
四、到场办理业务的,请有关人员佩戴口罩,在区行政中心门岗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等防控工作,自觉服从现场人员管理。之后,请及时与市行政复议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由其到门岗带领后方可进入接待场所办理业务。届时,相互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注意自身防护。
特此公告。
定海区行政复议局
2020年3月11日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