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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环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海难事故纠纷
发布日期:2020-09-14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近日,环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海难事故纠纷。2020年8月25日晚,舟山某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多用途船在驶往西蟹峙锚地避风时与锚泊的某干货船发生碰撞,导致该多用途船破损进水,并在开往西蟹峙附近水域抢滩过程中沉没。事发后,船务公司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周边海域搜救和船只失事海域海况、水文测量等工作,于2020年8月28日在失事船只内发现乐某遗体,另一名船员史某至目前仍下落不明。

事故发生后,几方当事人言语冲突不断,情绪激动,环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安抚双方情绪,同时调解员向乐某家属与史某家属分别约定调解时间进行调解。

在调解船务公司与乐某家属海难事故纠纷过程中,双方矛盾关键点在于乐某与船务公司签订的《船员劳动合同书》中固定工资与实际收入存在差异,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金额产生分歧。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同时采取背靠背调解方法,分别耐心细致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多次调解后,乐某家属放弃部分不合理诉求,船务公司也表示愿意做出合理赔偿,但双方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依旧坚持不下,展开拉锯战。

调解员一方面劝解乐某家属从实际考虑,适当降低赔偿预期,理性思考衡量,另一方面开导公司方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多考虑乐某家庭经济状况,本着和气的精神尽快解决矛盾也有利于公司发展。通过调解员多次对双方摆事实、讲人情、说法律、讲道理,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之后在调解船务公司与史某家属纠纷过程中,家属和船务公司认为史某生还机率极小,向调委会申请以“视为死亡”为基础、依据《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调解 ,调解员两边劝说,不断拉近双方差距。经过长达十余天的调解,在调委会的多次协调下,该起海难事故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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