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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通过全省首批市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评估

自2019年6月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区司法局切实贯彻《浙江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四个到位”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并于近日成功通过全省首批市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评估。

一是制度规范到位。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基础工作规范化,细化完善了《办理行政案件工作规定》等十项复议配套制度,全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优化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法律问题和个案会商工作。

二是复议听证到位。积极改进行政复议审查方式,从书面审查逐步过渡到全面审查,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大力推行以听证方式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目前,除了老信访户、职业打假人等特殊人群为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外,一律进行听证程序,同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复议听证。

三是调解沟通到位。注重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加强与申请人和被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基层、调处在行政机关内部,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自创建以来经调解撤回复议申请的案件占审结案件的37.5%。

四是软硬配备到位。设置了接待室、调解室、听证室、阅卷室等功能性用房。根据省司法厅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办案要求升级电脑配置,新增高速扫描、录音摄像等办案设施设备,从场所、设备上满足了规范化建设需求,为规范化建设顺利运行提供了有力的硬件保障。随着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深入,案件办理质量逐步提升,2019年6月以来全区没有一个复议决定被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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