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7号)文件及《定海区2020年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招生(招聘)公告》精神,由于报考湖州师范学院科学教育(师范)专业定向培养的考生中1人因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自愿放弃资格,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顺序先后原则,经面试合格,现将递补拟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从2020年8月10日起至8月12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80-2040875、0580-2020553;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80-2037438。
附:递补拟确定考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户籍 | 招生类型 | 拟录取专业名称 | 培养院校 |
1 | 周凡云 | 男 | 定海区 | 定向培养 | 科学教育(师范) | 湖州师范学院 |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