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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出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提高全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推进定海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试点区建设工作,定海区财政局联合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结合全区实际,创新出台《定海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知识产权相关管理政策。

《办法》主要支持对象为依法登记注册在定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明确了国内发明专利、PCT国际发明专利、驰名商标、中国专利奖、浙江省专利奖等七方面的奖励条件和奖励额度。其中,“对实施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进行贴息补助”为市内首创政策,即对同一笔贷款项目在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单个企业累计申请贴息最高达10万元;获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国家级专利奖的第一获奖单位最高可给予50万元奖金。《办法》还明确专项资金奖励申请流程、审批程序、受理兑现时间等。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全区知识产权意识、激发专利申请的积极性,为推进定海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试点区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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