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2002638067G/2020-47350 | ||
组配分类 | 价格和收费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定海东门交通综合体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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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定海东门交通综合体地下停车场收费申请报告》收悉。为规范机动车停车行为,维护停车场经营者和车辆停放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18〕44号〕文件精神,经调查研究,对定海东门交通综合体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3元/小时.辆,停车15分钟(含)内免收费,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车时间8-24小时的,按8小时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收费自2020年7月23日起执行。 二、停车场所经营者在停车收费服务过程中应做到: (一)机动车停放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在停车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投诉电话等内容。 (二)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 (三)负责场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保持场内交通标志、标线的清晰和完整。 (四)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五)遵守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下列情况免收停车费: (一)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 (二)在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消防车辆、救护车辆、工程抢修施救车辆。
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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